“嫣儿堂姐小时候贪玩跟仆人走散了,找到她的时候她被一户农户暂时收养了。
但是农户家贫苦,吃的喝的都跟绍家不能比。
嫣儿堂姐愣是一口没吃,差点就被饿死了。
自此之后她的性格就变得古怪起来了,对平头百姓的偏见到了极致。”
洛姜姜听了也不知道说些什么好,绍嫣儿这很明显是严重的心理疾病。
但是她不能理解的是,一个小孩子,就快要饿死了都不愿意吃一口人家农户端来的饭菜,这只能说明她从小的家教就有问题。
“师傅你别说我这堂姐了,你跟繁花姑娘要挑选衣裳首饰的,跟我说就行了,我让人送到府上让你们挑选就是了。”
这是绍珏日常操作,娘和嫂嫂们平日里买东西也这样。
“这多不好意思,我跟繁花正好也想多逛逛,涨涨见识。”
虽然让人送货上门挑选的确很爽,但是洛姜姜出来逛街的目的不单单是为了买东西,还是想要锻炼一下洛繁花的胆子和社交能力。
“那我们一起吧。”
绍珏觉得还是陪着师傅她们一起逛比较好,免得又被人欺负去了。
“有空就一起吧,相公你买完书了?你是回去等我们呢,还是跟我们一起再逛逛?”
洛姜姜扭头笑眯眯的看着关煜皓。
有个帅哥在身边就是好,刚才自己的确被气得不轻,现在看到关煜皓的帅脸,心情顿时就好多了。
果然欣赏俊男靓女会让人身心愉快,反正对洛姜姜来说非常有用。
“我也正想逛逛。”
关煜皓道。
洛姜姜挑了挑眉,关煜皓竟然也要一起去,以他傲娇的性格不是应该回绍家看书吗?
破天荒了!
事实证明,不管是在古代还是在现代,女人体力最好的时候就是逛街的时候。
关煜皓跟绍珏两人对视了一眼,都已经逛了快一个时辰了,这三人怎么还没有买够啊?
腿好酸,腰好酸,胳膊也好酸。
“洛大夫你看这支金簪,真好看。”
金蝉十分喜爱精致的首饰,哪怕自己不戴,她也要买回去收藏。
这不,看到一支掐丝工艺的蝶恋花发簪爱不释手。
“好看,不过我觉得这花蕊中间点缀一颗红宝石会更加好看。”
洛姜姜提议道。
金蝉看着金簪点点头,“洛大夫的眼光果真绝,我也觉得,若是能够在花蕊处点缀一颗红宝石,的确更加独特。”
说着金蝉便喊来了掌柜子,跟他说了自己的要求。
金蝉逛的是自家的铺子,这位大小姐要什么,掌柜的还不抓紧时间给她改。
金蝉又看了看其他的首饰,指着一对金手镯道,“那个拿出来给我看看。”
伙计立刻将金手镯拿了出来,放在托盘上递到金蝉跟前。
金蝉拿起金手镯在手上掂了掂,随后抓过洛姜姜的手就套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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