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迟其实平时很乖巧,完全不是她口中自述的自私无理霸道的人,往日里跟宋执的打闹,在于归看来也就是两个小朋友的天真活泼罢了。
这下看眼眶红红的,哭得有点儿痛彻心扉的意思,想必是他刚刚前脚将人送回了家,后脚就开始哭了。
“迟迟,是怕我不高兴,所以哭鼻子了?”
林迟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是的,但不全是。
“哥哥没有不高兴,也没有生你的气。”
“那哥哥还喜欢我吗?”
林迟问得着急,比前面的自我反省还要急迫,于归先是一愣,随后就笑了:“迟迟是怕我不喜欢自己了,才哭这么伤心的啊?”
林迟有些不好意思,但就那么盯着于归,似乎于归但凡说出不喜欢了,她就立刻能哭出来。
“永远都会喜欢迟迟的。”
“那宋爸给你找了老婆,你也最喜欢我吗?”
李冉在厨房听了这话,简直哭笑不得,下次她见到宋涛一定好好说道说道,小孩子尚且分不清什么是玩笑,什么是认真,只会都当真......
这个问题,李冉自己都头疼,不知道于归会怎么回答,刚准备出去替于归结尾就听到于归一如既往温和的声音,满是真诚:
“如果我有了老婆,我就不能最喜欢迟迟了,不然她会不高兴。”
“但迟迟之前不是说要嫁给我吗?”
“等你长大了,如果还愿意嫁给我的话,我就能一直最喜欢迟迟。”
“当然,要是迟迟以后变心了,嫁给别人了,哥哥也会最喜欢迟迟。”
李冉说不上来哪里不对劲,于归的话没什么错,结婚之后最喜欢的肯定是自己的另一半没错,三观也挺正。
但不知道为什么,她总觉得于归在正大光明地哄骗自己的女儿。
要不是从小看着于归长大,李冉铁定把他当成诱拐犯,第一个报警将他给抓起来。
“好,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直到看到林迟破涕为笑,伸出小指跟于归约定,李冉才摇了摇头将一些莫名其妙的想法挥之脑后,是她多虑了:
于归少年早成,成长过程比大多数孩子都要坎坷一下,比许多大人都要成熟沉稳;林迟这样从小不说被溺爱,但也是被宠着长大的孩子,在于归眼里,也就是哥哥看妹妹罢了,哄着骗着让着,以后就都忘了。
但,或许正因于归早熟,每一句话他就都是字斟句酌、深思熟虑的……
有母亲破碎婚姻的前车之鉴,于归从不认为自己会进入令人精疲力尽,鸡飞狗跳的婚姻。
但如果对方是林迟——他短暂人生迄今为止,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让他感受到世界温暖的人,他愿意回馈对方同样的温暖与爱意。
所以无论林迟长大后嫁不嫁他,他永远最喜欢的都只会是她。
第13章Chapter9他乡遇故知(一)
于归升入高二那年,宋执和林迟也通过了小升初的考试,顺利进入了林城排名考前的私立中学就读。
就在录取通知书下来的那天,林清远正好结束了一个项目,在林城一家酒店定了房间,财大气粗地要为两个小祖宗庆祝。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任务接连失败,系统也罢工联系不上,勤勤恳恳的苏眷被迫躺平当咸鱼。无聊时,只能看看周围人的八卦大戏。苏眷快活啊。苏老爷纳了一房美妾,却被别人插了一脚!哟,屁股都打开花了。礼部侍郎都要七十的人了,还在外头养外室,啧啧啧。人到老年,晚节不保哟。户部尚书的几个儿子女儿竟然都不是自己亲生的欸,原来大家都知道了吗?谢小爷整日寻欢,其实是在努力用这些事遮掩自己有隐疾的事,可怜啊。谢小爷???就在苏眷觉得这种咸鱼的日子顺风顺水,还挺不错的时候,她惊恐的发现,自己周围的人个个都竖起了耳朵,好像都能听见她的心声苏眷靠,这局又废了!...
...
接档穿成反派后发现主角重生了文案在下求收藏本文文案萧云谏身为无上仙门的首座弟子,芝兰玉树年少成名,受万人追捧。可他偏偏是个没有心的。 他师叔凌祉为他中情毒堕魔窟,为救他散去多年修为。...
辛佟重生前有过一段芯痛的特殊经历。在IPO前夕,亿万富翁的公司因为缺少车规级芯片倒闭了,他不得不卖掉老家越州的别墅遣散工人,在经过钱塘江的时候,想起了父亲让他做一个时代弄潮儿的事,去看大潮,结果被潮水吞没了。重生之后,他从亿万富翁变成了穷鬼,从学霸变成了复读三届落榜自杀的学渣,还好前一世的经验和智慧在这一世都得到了承继。复读无望,少年跟着发小姜华来得了四大一线城市之首的沪州淘金。上一辈子缺芯的恨,这一辈子一定要昭雪,少年立志要在芯片行业干出一番成绩出来。习惯了被人仰视的岁月,能够接受被人鄙视的现实吗?本书又名芯片,就那么一回事本书又名曾经芯痛本书又名坏了,没芯片了本书QQ群68590025,有空过来坐一坐!...
本文文案末世大佬打丧尸,一不小心打进了一本女主重生的年代文里,成了爹不疼娘不爱还被丢到乡下插队的炮灰女配。风知意顿时乐了艾玛,终于不用整天提着脑袋跟丧尸拼命,赶紧咸鱼躺平。至于缺衣少粮风知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