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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待顾朝歌离开,这滁州城第一名医的位置,就该轮到他周德坐啦!
周德捻着胡须,坐在医馆内堂一手翻着账本,另一手拨弄着顾朝歌多日以来的看诊药方,喜滋滋地畅想未来。
却不料一个晴天霹雳轰然砸下,红巾军的人上门,道顾朝歌请他去一趟刘府。
刘府?那个刘福青的家?
去那里干什么?
周德莫名其妙,但是和这些造反的兵们讲道理显然是很不明智的。
所以他去了,去了之后,马上就、就后悔了……
把人开膛剖肚?割掉一截肠子再缝起来?我的乖乖,这小姑娘以为是在做女红,还是过家家?
纵使对顾朝歌的医术很有信心,可是一听竟是要动刀,周德的头摇得像拨浪鼓。
等到再从刘家人口中得知,她竟然立下字据,若因为此次动刀害了患者姓名,她情愿抵命,周德更是瞠目结舌。
为一个行将就木的老头子,把自己的命搭上,值得吗?
活了半辈子的周德,也可以算是医药世家出身,他很小的时候就在父亲膝下背诵汤头歌,梦里抓着一把药草都要分辨出那是何种药物。
学不好手艺,就没饭吃。
父亲是如此告诫他的。
大夫和其他手艺人一样,都是靠技巧吃饭的手艺,只不过大夫是一手攥着银子,另一手攥着人命,所以要格外谨慎,濒死的患者千万不能接。
这些都是周德半辈子得来的认知和经验,而顾朝歌的做法,显然超出了他的认知。
如果不是和这个小姑娘相处多日,知道她的水准,他说不定会和其他看热闹的人一样,认为她是个疯子。
看热闹?是的,自从她立下字据之后,刘家的大小姐唯恐她反悔,拿着字据四处宣扬,大半个滁州城的人都知道了。
“周大夫,你处理外伤的手法十分出色,我相信你的能力,也的确需要一个副手帮忙,如此才能有更大的把握。”
娇娇弱弱的小姑娘,才到他的下巴那么高,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真诚不已地望着他,恳求他:“周大夫,如若出事,我顾朝歌一人承担,绝不会连累到你身上。”
唉,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他如果还不帮忙,那还算是个人吗?
周德叹了口气:“你说吧,老夫需要做些什么。”
很多年后,当周德回忆起那次把人开膛破肚的手术,仍觉惊心动魄。
行医大半辈子,那是他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看见活着的人的体内构造,虽然只窥见一隅,但依然感到害怕和神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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