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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拿到那本书的时候,林薇根本就没放在心上,如果不是为了工作,她是从来不开电视机的,即使听电台,也只听深夜那些几乎没有人讲话的节目,杂志自然也不看。
人间所有的喜怒哀乐都让她觉得与己无关,她是个没良心的男人。
过了一阵,她坐飞机,出发去机场前想找本解闷的书带着路上看,无意间又看到那本杂志,随手拿出来翻了翻,恰好就看到宋缤写的那篇文章。
文章篇幅很长,分作几段,每一段介绍一个无国界医生组织的志愿者。
前面两个都有名有姓,一个是公关经理,另一个是机械工程师,两个都是无国界医生组织的后勤志愿人员,只有最后一段写的是前线医生,花的笔墨也最多,但却是一个未曾透露姓名的人。
大约是受访者的要求,文章的配图连一张侧面的照片都没有,只有一个背影,林薇却一眼就认出来,他是何齐。
她几乎立刻就合上书,倒不是为了藏什么东西,只是因为时间来不及了,她还得赶飞机。
上了去机场的车子,她又翻开杂志,对着那张照片看了很久。
照片里的何齐正站在路边准备过马路,看街景就是在香港,他瘦了很多,皮肤晒得黝黑,头发剪得很短,几乎像是剃了光头,再长出了那么一层头发茬来,身上也没有她想象中簇新的白袍,而是一件颜色发白的牛仔衬衫,一条卡其布裤,脚上的一双网球鞋也是半旧了,所有这一切都让他看起来那么的普通,周围有许多人,若不是因为镜头虚化了那些面孔,没有人会觉得他是这张照片里的主角。
宋缤是在纽约大学念的新闻系,大约是受英语写作的影响,她的文字没有那种惯常的套路,读起来反倒有些翻译小说般稚拙感。
何齐那一部分的开头引用了一段童话:
“以前在我有颗人心而活着的时候,”
雕像开口说道,“我并不知道眼泪是什么东西,因为那时我住在逍遥自在的王宫里,那是个哀愁无法进去的地方。
白天人们伴着我在花园里玩,晚上我在大厅里领头跳舞。
沿着花园有一堵高高的围墙,可我从没想到去围墙那边有什么东西,我身边的一切太美好了。
我的臣仆们都叫我快乐王子,的确,如果欢愉就是快乐的话,那我真是快乐无比。
我就这么活着,也这么死去。
而眼下我死了,他们把我这么高高地立在这儿,使我能看见自己城市中所有的丑恶和贫苦,尽管我的心是铅做的,可我还是忍不住哭泣。”
——《快乐王子》奥斯卡王尔德
他浑身贴满金箔,有红宝石做的剑柄,和蓝宝石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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