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丁香怕浪费食物,熬的粥仅够两人喝的,大叔吃的多,饭量又大,到了最后,锅里的、碗里的、盘里的全部都被吃光光。
丁香看向大叔的肚皮,看有没有鼓起来,她实在是佩服大叔的饭量,大叔出了吃菜,还吃了仨馒头。
今早丁香特意看了颜色不怎么样的馒头,可能是没去麦皮,是黄灰色的。
“大叔,你吃饱没有?”
丁香想了解一下饭票大叔的饭量,下次可以再多做点。
“吃饱了,你做饭很好吃,师弟回来之前,做饭的事就交给你了,估计我做的那些,你也吃不下。”
他边说边收拾碗筷。
司凌霄看到丁香怀疑的眼神,直瞅自个的肚子,越发惭愧,就快点把饭碗收拾好,准备去洗碗。
平时,他和师弟就是如此分工,一个做饭,一个刷锅洗碗。
丁香刚想动手帮忙,就被司凌霄制止了。
“丁香,我去把碗筷洗了,你去试试衣服合不合身,不行我再拿去找花大婶换。”
丁香看大叔端着饭碗走了,只好回房试衣服。
丁香摸着两套罗裙,很是新鲜好奇,她看着布料是棉布,纹理细密;染色技术一般,颜色倒不是很正,还有两双精致的绣花鞋,绣鞋鞋头和边缘绣着花叶,绣工精美,丁香很喜欢这绣鞋。
丁香再次想:大叔看着外表粗犷,还挺细心,连鞋都给她买了,真是大好人。
这鞋是司凌霄特意买的,他想到丁香穿的那露脚凉鞋,知道肯定不能在这地方穿,就随意给丁香挑了两双。
丁香翻看了衣服,上身有罩衣、中衣和里衣三层,□是一条肥大的灯笼裤,还有一条能到脚脖的长裙。
丁香觉得,很快就是炎热的夏天了,穿这衣服还不得捂死。
以前丁香穿古装照过艺术照,知道这中古装怎么个穿法。
不过,丁香想到自己昨晚没洗澡,刚才烧火做饭又弄了一身汗水和油烟味,此时一想起来,就觉得浑身跟爬了虫似的,难受的要命,就想得赶紧洗个澡。
丁香放下手中的衣服,提着碍手碍脚的长袍,就去找大叔。
“大叔,我想洗个澡,怎么办,在哪儿洗?”
丁香跑到水井旁,想也不想,开口就问。
院中有口吃水水井,很方便,不用的时候,就用块木板盖起来。
司凌霄听到丁香这么直白、不隐晦的话,差点把手里的碗滑出手打碎。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有什么比穿越到先秦去对抗白起更让人头疼?秦质子异人要将他的侍妾赵姬托付于我。书名又为始皇帝养成计划,捡到一只秦始皇。...
他,穿越至三国成为八岁孩童被童渊收养,与赵云,张任和张绣称兄道弟,于洛阳凭借卓越的见识获得蔡邕赏识,并成为蔡邕的门生,在虎牢关之战与吕奉先大战两百个回合,从此声名鹊起。他麾下谋士猛将无数,能与当世枭...
末日里,他们都叫我神农,我有些名气,爷爷给我留下一座山和一片鱼塘作为遗产,我在后山的血尸地里养血尸卖血灵芝,把血尸当做饲料在鱼塘养鲨鱼。我赚的盆满钵满不愁吃喝。但是其实我还有另外一个身份没有人知道,...
一代兵王,回归都市,入赘豪门,你以为很享受吃软饭可是一门技术活...
天妒之才,谓之天才。天才中龙凤者,可封妖孽。灵根残缺的人族少年,得神秘女子传授一部无上妖典,踏上修行之路。自此,一代妖孽崛起于天荒,令仙魔颤抖,诸圣俯首。我愿荡尽心中不平,求个念头通达,快意恩仇!...
预收年代文穿成男主的长期饭票,文案直指专栏,有兴趣的小天使们可以加个收藏呀。人参精霍瑜穿成了一个和她同名不同姓的年代文女反派。反派的妈妈难产死了留下一个嗷嗷待哺的小弟弟,她的爸爸飞快另娶一个继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