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在众姐妹开始兴致勃勃的讨论那位在父亲书房里连耳朵都看不见的宾利先生时,伊丽莎白借着上厕所的借口悄悄的溜走了。
伊丽莎白向着小湖边欢快的走去,今天她得把那个观察作业做完。
由于现在还是夏日,天气还有些炎热。
一个小时候,伊丽莎白决定在湖边泡会儿脚。
蓝天,白云,透心凉的湖水抚摸着自己的脚丫子,正当伊丽莎白高兴的哼着歌儿的时候,一个闯入者打破了她的宁静。
☆、第3章
“这个小镇家的小姐们都是这样的吗?当众脱下鞋袜?”
这声音透着一股子冷傲和指责,虽然音色有些迷人,但伊丽莎白还是为陌生人有些高傲的语气觉得不愉快。
她抬眼望去,只见一个穿着藏青色制服的年轻人正骑在一匹黑马身上,而那张脸,伊丽莎白几乎不用回想就认了出来。
这不是那个在大街上突然骑马杀出来的不耐烦先生吗?
伊丽莎白爬了起来,将裙子放下来,遮住自己的小腿,虽然光着脚,但完全不像这个时代的姑娘一样有些不好意思或者羞愧,而是大大方方的微抬着下巴看着那位先生。
“先生,您如果是一位绅士的话,就不应该用这种不礼貌的视线,以及不得体的话语打扰一位小姐。
另外,我想我并没有‘当众’脱下鞋袜,不过,”
伊丽莎白停顿了一下,冲着湖里的鸭子看了一眼,然后对面前的先生露出一个迷人的微笑。
“如果您和它们是一起的话,那么确实是当众。”
“嘎——嘎——”
湖里的鸭子一边游荡一边欢快的叫着。
那位黑发的男人微微眯起了眼睛,正当伊丽莎白以为他会发火的时候,对方却挑起了眉毛,用一种接近于嘲讽的声音反问自己。
“小姐,难道您认为在一位男士面前光着小腿是一个淑女应该做的吗?”
伊丽莎白被噎了一下,但她并不羞恼,而是微微翘起了嘴角,如果是熟悉她的人就会了解,她此刻已经开始认真了起来。
“在丝之国有一句流传已久的话语,叫做‘非礼勿言非礼勿视’。
此乃君子所谓,也就是绅士的行为,相反就是小人的举动,由此我完全可以得出结论,您可不是一位绅士。”
伊丽莎白快速的说着,丝毫不给那个黑发的年轻人有任何反驳的机会。
“至于我,”
她停顿了一下,微笑了起来,“我可从来没认为自己是一个淑女,人啊,有自知之明可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伊丽莎白说完这句话就大大方方甚至可以说优雅的行了一个提裙礼,即使她现在光着脚。
然后,这位个子小巧的姑娘不等那位讨厌先生说任何话之前就拿着鞋子离开了。
只是,在她走到半道的时候才发现,她的书给忘在湖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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