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遇见一个大眼睛小子
“老婆,从今天起,我就是你的人了。”
虾米?眨巴了一会眼睛,凌施施挠了挠头,还没来得及从胜利的喜悦中抽身,就看见那包着黑色头巾,穿着一身看起来就价格不菲的西域长衫的高个子小子用一双弯成了可爱弧度的漂亮眯眯眼带着不知道该说是暧昧还是该说有些猥亵的笑容乐呵呵地看着她,那小子的身后似乎漂浮着无数粉红色的泡泡,使得整个人都浸泡在一种无比浪漫的氛围中。
“啊?”
凌施施又眨巴了一会眼睛,又挠了挠头,大脑终于缓慢运作,开始困难地回忆今天发生的这些事情的先后顺序。
今早,她妈李青递给她两串铜钱,让凌施施去凤回镇上买一些日常用具补充家用。
临走前,凌施施先钻进了深受村里人尊敬的私塾先生路声大哥的茅屋想看一看心爱的路声大哥正在做什么事情。
路声是前年东至时分来到凌施施所居住的凤来村的,而凌施施是他在这里认识的第一个人。
凌施施还记得,那天,就像遭遇了什么重大的变故一般,四季如春的凤来赫然飘洒着白蒙蒙的细雪,微寒的天气使得出门喊小弟回家的凌施施穿上了姐姐那件已经洗得变了色的旧棉袍,而就在她扯着嗓子叫小弟回家的当会,路声就像唤落这场白雪的使者一般从天而降,那一刻的路声身穿白得胜过了雪花的缎袍,同衣衫截然相反的漆黑长发用一根金色的丝带轻轻系住,一缕不听话的黑发从丝带中探出头来,顽皮地搭在他的额头。
“敢问姑娘,这里需要私塾先生吗?”
他的眼睛沉静淡定得宛若漆黑的天幕,唇角的笑意就像一阵和煦的春风融化了降雪带给凌施施的凉意。
那一瞬,天旋地转.
那一瞬,凌施施只恨自己身体单薄,居然被这微寒的天气冻坏了身子骨,从而穿上了姐姐的半旧棉袍,早知道会遇见这样的人,就算被冻个半死,不、就算被冻成城西猪肉铺在夏季才出售的高价冻猪头,她还是会穿上那件漂亮的橘红色单衣。
在遇见路昇前,凌施施最喜欢橘红色,因为她出生的那天清晨,天边笼着一层橘红色的烟霞,故而,在凌施施心中,橘红色就是她的颜色,而自从遇见一身白衣的路昇,凌施施便疯狂地爱上了白色。
也就在那一刻,凌施施就养成了每一个清晨都去草庐看看路昇的“良好习惯”
,在她心中,若是某一天没看见路昇,她整天都不会有好运气,而只要能看见她心爱的路声大哥,她就可以快快乐乐地过完一整天。
今日没有看见亲爱的路昇大哥,就说明今日不是个好日子。
想着,凌施施满心不情愿地走向了去镇上的小路。
而后来发生的事情都足以证明凌施施关于自己清晨见不到路昇就会很倒霉的揣测,这一天,凌施施不仅弄丢了她妈给她买东西的铜钱,还不小心砸坏一家玉店里的招牌雕饰,之后,店老板扣下了凌施施的发钗,逼她在一天之内凑齐一百两银子,否则就永不将发钗归还给他。
在听见店老板这样说时,凌施施不得不感叹,俗话说,无商不奸,今日一见,终明白了何谓不听老人言吃苦在眼前。
这奸商的头脑的确是极度不简单的,他们总能在一瞬间找准对手最在意的到底是什么施加压力。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韶华穿成男主男配及反派亲妈未来将毁灭世界的大佬们还只是哭包怂包和娇气包。现在三岁aiddot未来科研大佬世界首富医学天才adashadash啊啊啊妈妈又亲了我三个崽崽不约而同的伸出小手手捂住红着的...
架空!架空!架空!身为三十世纪的狐狸精,被断绝化形之路。一朝穿越,她狐族唯一传承人成为清宫里刚晋封的贵人。对一直以修炼人形为目标的狐妖来说,这可是一个天大的惊喜。更惊喜的是,碰到一个让狐狸精都流口水的男人,要知道,狐狸精想更进一步就得于是,此间清朝将被这只狐狸精搞的乌烟瘴气。架空!架空!架空!考究党误入!!!...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
林默儿带着小萌龟与小黑蛇重生了,前世的她为了引起父亲的注意,叛逆顽劣,还误把白莲花当亲人,殊不知,她一直都是某个老干部甘愿捧在手心的宝,再次睁眼,有些人的命运是不是该改写了同样重生的某个老干...
于沐刚穿越过来就要照顾牙还没长齐的奶娃娃,不仅要面对恶劣的生存环境,还有随时饿死的风险,一穷二白之下,还好有无名空间帮助她起死回生。a...
顾铮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正因为勾搭未遂而挨板子。后来又被庶娘作的没有办法,哪怕那个男人看不起自己,只好咬牙嫁了。她觉得在这个世界她是女配的命,所以活的循规蹈矩恪守本份。结果,男人一转眼变成了公爵府的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