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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复,这人是故意的!
凌施施有点点郁闷。
“记别。”
苏想轻声说道,就像在同凌施施做最后的告别,“记别,这就是那座城的名字。
记别城。
记别,记住我们终究会别离。”
凌施施鼻子一算,险些落下泪来。
“施施,”
苏想又开口了,“可否将发簪还给我?”
“为什么?”
“那根发簪……是我母亲的遗物,是让我送给未来媳妇的。”
凌施施心底微微一动。
从头上取下那根发簪,递给苏想。
接发簪时,苏想忽然紧紧握住她的手,紧紧的,却又在片刻松开。
“施施,那夜不管你怎么说,怎么做,我都会把你带进地道离开的。”
苏想轻叹一声,“再说也是多余,施施,就此别过。”
他调转马头,缓缓离开。
凌施施目送他离开,心里有种淡淡的伤悲,不知是否是被那座城的名字害的。
记别,记住我们终究会别离。
她眼前又出现了那双眯眯眼,依旧微笑着。
离开了苏想,凌施施终于体味到了向往已久的江湖生活,终于畅快淋漓地做了一番女侠。
这一刻,她才发现,其实,“女侠”
并不像书中、父亲的故事中那般诗情画意。
书里的侠客不会像她一样每到晚上就要考虑在何处下榻,书中的侠客也不会像她一样成日在面前摆出寥寥无几的碎银子,精打细算自己靠这些银钱最多能撑到什么时候,书中的侠客也不会因为捉襟见肘而沿途为富人们当保镖赚钱谋生。
苏想说走上一段时间就到皇城了,可凌施施却觉得自己走了那么久那么久都到不了皇城。
别人说和自己做终究完全不同。
在这段日子中她越渐佩服苏想随时都能拿出足够使用的银两,她也很羡慕路昇,又成群的人为他效命。
当然,还有衣食无缺的、总喜欢弯着眯眯眼笑的龙非。
那小子出门肯定拿了宫中不少东西,否则怎么会那么有钱?不过,凌施施还是相信,凭龙非叫卖绸缎的能力,即便不从宫里带金银财宝也能过得很好。
前提是,如果他尚在人世。
每念及此,凌施施又变得颓废起来。
前阵子,她在一个较为富裕的小镇中遇见了原本买绸缎的刘家父女,当初龙洛买下了绸缎庄作为临时住所,刘家父女出于各种担心离开了记别城,却因此侥幸活了下了。
提到记别城,三人都不甚欷歔。
刘甜甜似乎从对龙非的迷恋中走了出来,听刘父说,他已给女儿找了一户在镇中开酒楼的人家。
不日即将出嫁。
他们还邀请凌施施留下的参加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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