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34章
手掌下的肌肤发烫,触感细腻。
滚热的肌肉,腰腹的肌肤触感很微妙。
是与触碰到自己的肌肤时完全不同的感觉。
凛绮的大脑宕机了一瞬。
就算是她,也一时被这出乎意料的发展给惊呆了。
她的手腕被斯诺握着,她望着斯诺的脸,睁大了眼睛,她的手中原本还握着匕首,斯诺轻柔的拉住她的手,匕首同样贴了他的腰腹之上。
凛绮的匕首锋利无比,吹毛立断。
在月色中,微微流转着光的匕首,和他的腰腹,竟然分不出哪一样更白。
匕首只是贴上他的肌肤,立刻出现了一条细细的红线,血珠细密的渗出,他的肌肤是雪白的,匕首也泛着寒光,在一片月色中,只有这红色,是唯一一抹异色。
指腹下的触感分外鲜明,是滚热的。
凛绮反应了两秒,垂下眼。
“我不记得教过你这样。”
她想要收回手,斯诺却抓着她的手腕,他抬起眼睫,纯黑的眼瞳湿漉漉的,像是小狗一样,“你应该早就知道的。”
“他们竟然也愿意帮你骗人,都是被你带坏了。”
凛绮话中的“他们”
,指的当然是小矮人们。
矮人天性赤忱单纯,原本是根本不懂得说谎的种族。
她的目光平和,仿佛不是在指责他一样,“小混蛋。”
骗子,混蛋,坏种。
斯诺笑得很甜蜜。
他从小为了活下来就能够不择手段,更从不在意被这些词指责,不如说从凛绮的口中,听到这样波澜不惊的指责,反而让他感觉更兴奋了。
他喜欢被凛绮指责的感觉。
做了坏事被抓住,原本应该羞愧,但被她的目光注视,终于将所有的一切,本性,以及他心中所想,都表达出来,他只觉得畅快。
如果不加上这个“小”
字就更好了。
他早就不小了。
“我没有和他们说过,所以他们是不知道的。”
他还是得为小矮人们正名一下的,他们只是猜测出了他有心事,以他为出发点,好心想要帮一帮他而已,这些事情,他们原本是不知道的。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有什么比穿越到先秦去对抗白起更让人头疼?秦质子异人要将他的侍妾赵姬托付于我。书名又为始皇帝养成计划,捡到一只秦始皇。...
他,穿越至三国成为八岁孩童被童渊收养,与赵云,张任和张绣称兄道弟,于洛阳凭借卓越的见识获得蔡邕赏识,并成为蔡邕的门生,在虎牢关之战与吕奉先大战两百个回合,从此声名鹊起。他麾下谋士猛将无数,能与当世枭...
末日里,他们都叫我神农,我有些名气,爷爷给我留下一座山和一片鱼塘作为遗产,我在后山的血尸地里养血尸卖血灵芝,把血尸当做饲料在鱼塘养鲨鱼。我赚的盆满钵满不愁吃喝。但是其实我还有另外一个身份没有人知道,...
一代兵王,回归都市,入赘豪门,你以为很享受吃软饭可是一门技术活...
天妒之才,谓之天才。天才中龙凤者,可封妖孽。灵根残缺的人族少年,得神秘女子传授一部无上妖典,踏上修行之路。自此,一代妖孽崛起于天荒,令仙魔颤抖,诸圣俯首。我愿荡尽心中不平,求个念头通达,快意恩仇!...
预收年代文穿成男主的长期饭票,文案直指专栏,有兴趣的小天使们可以加个收藏呀。人参精霍瑜穿成了一个和她同名不同姓的年代文女反派。反派的妈妈难产死了留下一个嗷嗷待哺的小弟弟,她的爸爸飞快另娶一个继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