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纽约过得不怎么开心的一家人,接到某个朋友的电报,说是有一个矿脉——好像是银矿——需要合伙人,这不但会让他们摆脱债务,还可以发一笔大财。
于是怀着希望,他们买了大篷车出发,但对于银矿的渴望还没有被满足,就遭遇到了更令人沮丧的事。
要知道,印第安人是整个西部最捉摸不定的东西——唯一值得安慰的是死者的头皮还在。
“他们就这么死了。”
戴维努力用悲伤的口气结束这通胡编乱造,他实在挤不出眼泪,只好低下头。
卢卡斯警长用他灰蓝色的眼睛盯着戴维,指甲在满是胡茬的下巴上刮出嚓嚓的声音,然后问道:“你们没有带枪就上路了?”
“有的,警长,我们反击了,不过后来寡不敌众。
枪被印第安人抢走了……在他们杀死我的亲朋好友之后!”
“然后你逃了,昏倒在附近?”
“我见血就晕,警长,我手发抖,拿不住枪……他们一般都不叫我上场……而且我被吓着以后还会失忆……”
听起来就像个双料的废物,戴维一边压抑着自尊心,一边给自己泼污水。
“好吧,你记得自己从哪儿来真不容易。
记得要到哪儿去吗?”
“不记得了,先生。”
“那个给你们拍电报的人呢?”
“如果我还能记住他的名字,先生……”
“你记得自己要去哪儿吗?”
“很遗憾……”
戴维把自己和警长一起赶进了死胡同,他“社交杀手”
名头不光在公司里有效,现在也能起一点正面作用。
“那么,你打算去哪儿呢?”
关键句终于出现了。
“嗯……我想回纽约去,我熟悉那儿,而且我还有别的亲戚,麦吉叔叔……”
戴维来不及想个完整的名字,“当然了,我首先得整理下约翰叔叔的遗物……也许大篷车我用得上。”
卢卡斯警长没说话,只盯着戴维,那摩擦下巴的嚓嚓声简直让他心烦意乱。
“好吧,”
他终于站起来,冲着外面偏了偏头,“跟我来,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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