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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举手作发誓状:“好好好,一个月一次行了吧?”
她瞪我一眼:“一周一次!”
“那……两周?”
我贼头贼脑。
她扑哧笑了出来:“懒虫!
随便你!
我看到时你会不会记得!
真是的,怎么就生出你这么个浪荡子?”
我抓着她手抗议:“浪荡子怎么了?妈你不要看不起浪荡子哦?我一不搞大人家肚子让女人上门吵,二不欠赌债让你们费神,也拿钱回家过。
虽然比不上人家儿子那么孝顺,可总也算不赖吧?”
我妈大笑:“是是是,一年拿一千块钱回家的大孝子!
你哦,就长了一张嘴会讨人喜欢!
去,自己涂药去!
早点睡好好养伤。”
然后她冲我眨眼,“明天你爸养足了精神会再教训你的。”
“哦。”
我应着,也冲她眨眨眼睛,表示接受到了机密情报。
我妈握握我的手就出去了,留下我对着软膏笑。
仔细想想,这样子在家混混日子,有闲情的时候出去逛逛,没心思就在床上躺躺,神仙日子也不过如此吧。
我盯着软膏瞪了半天后决定想不通的事情就不要想吧,做人还是简简单单的好,一条幸福的米虫就要深谙不追根究底不难为自己的道理。
之后的每一天我就按照“简单快乐”
的道理进行,倒也快乐的很。
偶尔看见周梨我总是做出匆忙有事状赶快逃离,留下小公主在身后不断跺脚。
只是……
国王再也没有出现。
是的。
Iamnotaqueen 我不是皇后
Andhedoesn’tseeme他没看到我
22
三个月后的某一天,我在街上闲逛的时候看到了周季,他的一切看起来不错,人也很光鲜。
彼时我正被新交的朋友拉着逛街。
男人陪女人逛街无非两种作用,一种是提款机,另一种是提包器。
我没钱,自甘担任第二种。
新交的那位朋友是普通粉领阶层,有点钱又不是太有钱,好哄又不是太好哄。
之所以认识是因为她跟我某个前好友是好友,之后她主动接近,我是来者不拒,据说最后她和我那位好友反目,不过已经不关我事了。
其实我还跟前好友是朋友,不过我也看得出来她挺在意。
她在意我就在意了,我不想在任何事任何人上牵涉太深,所以也开始慢慢与之保持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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