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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要参加活动,林森今天穿得比较正式,就这么出去吃饭林森有点不习惯,于是回房间换了身休闲点的衣服。
他换了件白色t恤搭配蓝色的直板牛仔裤,脚上是一双板鞋,又拿了顶棒球帽,这身装扮再戴上墨镜也不会显得突兀,就是普通的年轻男孩子的打扮,又有点潮,就是看着挺嫩的。
林森面嫩,二十六快奔三十的人了,看起来还跟十几岁的少年一眼,跟一群二十出头的演员搭戏也很合适。
曲谌看起来比他更成熟一些,不光是穿衣打扮的原因,他的心态比林森更成熟,气质又稳重,就算是空降万宝集团,那身气势也能唬得住人。
林森就不行,让他演个皇子龙孙还行,终归是电视剧,不说十分,他总能演出五六分感觉。
但要是像曲谌那样接手一家公司,一时装过去了,时间长了肯定会露怯,压不住阵。
林森手上拿着墨镜,站到曲谌面前,笑容灿烂:“怎么样,帅不帅!”
前两年林森想把自己往成熟了折腾,成天梳个大背头,衣柜里全是黑白灰三个颜色,生怕自己看起来年纪太小。
这两年心态倒是有了转变,穿衣打扮更加符合他这个年纪的青年,衣柜里衣服的颜色增多了,发型也变得多了。
“帅!”
曲谌倾身在林森脸颊亲了一口。
林森大笑,斜眼看他:“你不去换一件衣服?”
曲谌还穿着西装西裤,大热天的,他真怕曲谌中暑。
不等曲谌回答,林森便回房间进了衣帽间给曲谌挑衣服。
曲谌穿衣服的风格就跟林森前两年一眼,衣服都是黑白灰,夏天的衣服除了西装衬衫之外就是polo衫,都是比较商务的款式。
偶尔有两件休闲款式的衣服,还是林森买的。
林森挑了半天,选了件白polo衫,配的灰色休闲西裤和休闲皮鞋,全部扔进曲谌怀里:“赶紧换!”
曲谌脱掉外套,又当着林森的面脱掉衬衫,他肌肉紧实的身体暴露在林森面前,林森靠着墙抱胸站着,看得目不转睛。
他很喜欢曲谌的身体,恨不得将其据为己有,但他总不能跟曲谌换个头,只能自己练。
从剧组回来这半个月,他每天都会在健身房里待一个小时以上,勉强让肚子不再是一块肌肉的样子,恢复到四块腹肌还不知得等到何年何月。
曲谌练得还没有林森多,他每天也就在跑步机上跑半个小时步,偶尔工作应酬时打一次高尔夫,一个月去游一次泳,差不多就是他的运动量,但身材却偏偏保持得很好。
林森说起时难免有些羡慕嫉妒,曲谌听得眉眼都舒展开,语气中隐隐带了一丝得意:“这是天生的。”
这话说得真欠揍!
让人恨不得咬他,林森也真的扑上去咬了,只是到最后瘫倒在床上没力气的还是他。
结束之后,曲谌还咬着林森的耳垂说:“其实这也是一种运动。”
曲谌换好了衣服,将钱包钥匙装进口袋里,看向林森:“走吗?”
他们一起出门,进电梯前为免被人发现,林森戴上了墨镜和口罩。
电梯里果然有人,亲密相拥的男女,林森对他们有点印象,似乎是楼上住着的夫妻。
林森住进来之后,和他们碰到过很多次,林森的伪装在他们面前毫无意义,一眼就被认了出来。
夫妻中的女人笑着问:“和朋友一起出去啊!”
“对,”
林森笑着点头,“你们也出去?”
“嗯,我们打算去逛超市,”
女人笑,看向曲谌的目光有些好奇,觉得他长得很帅,和林森在一起,估计也是明星,却总想不起来他的名字,演过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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