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十三岁那年,遇到了传授武艺与学识的师父,他才终于从挣扎求活的泥沼中脱离,也是头一次被当成“人”
来对待。
纵使他有满腹的经纶,但他从不觉得当讼师是屈就。
只要能赚钱,功名又有何用?一想到他父亲徒有功名,最后竟是自裁了结一生:倒不如像他这样当一个手腕高明的讼师,舒服妥当地过一辈子。
人骂,就由他去骂;人厌,也由他去厌。
名声值多少银两呢?清廉如父、居官如父,还不是沦落到家破人亡的地步?他汲汲营营、辎铁必较的性情,连师父都猛摇头地认为要是早几年遇到他,或许就能消除掉存在他脑子里的那种凡事以钱为尊的想法吧。
可不论师父待他如何好,也全磨灭不了那五年间他曾经困苦过、挨饿受冻的日子。
金钱对惊云而言,带来的不只是心安,更让他知道不会再同以前那般过著三餐无著落的穷困日子。
惊云在温饱之后,他发现金钱带来的不仅是这些,更为他带来了尊严与别人的重视。
轻贱的表情换上讨好的模样、鄙夷的目光变成了羡慕的眸光,惊云终于了解到金钱的力量,尝到了掌握权势的甘美。
有一段很长的日子,惊云摇身一变成为多年前欺侮他的那种自认为有钱即是大爷的人,他甚至用钱侮辱他人的尊严,如同他曾经受过的遭遇。
那段日子,惊云成了人们口中的“惊堂木”
。
唯利是图、黑心讼棍、见钱眼开……等等的名号,在昌州不径而走,而他甚至认为自己名利双收地沾沾自喜,直到遇见小招为止。
大雨下不停的黄昏,一个弱质女子蝼曲在路旁,身著破旧的衣衫,冻得发抖的身躯,整个人瑟缩在墙脚,但那挣扎求生存、不肯与饥寒妥协的神情,自小招的眼眸之中绽放出来。
那幕熟悉的景象、那种再熟识不过的神情与相同的心境,在遇见小招之时,全数涌人惊云的脑海中。
倏地,一道春雷轰隆作响,劈倒了路旁的大树,也劈开惊云尘封在心底已久的记忆。
惊云恍惚地抱起几欲昏厥的女子狂奔回府,亲自照料她三天三夜。
在那几日里,惊云的心里除了懊悔、顿悟与羞愧的情绪之外,更多的是对自己的唾弃。
曾几何时,他竟然也成了不齿之徒?成了以嘲笑别人落魄,来维系自我虚假尊严的小人?惭愧的冷汗在他的衣襟内涔涔淌下。
后来,小招成了惊府的女管家,惊云又捡了一个小进人府;而他的师父又接著丢来两个孪生子……
惊云洗心革面,如同一个浑身污泥的旅人,在大雨过后冲净一身尘土,也洗涤心灵上的污秽。
从此,惊府有了欢笑,也有了温情。
渐渐地,惊府开始由奢华转为简朴,但惊云仍改不掉爱钱的个性,他依然觉得跟钱过不去的人是全天下最笨的傻子。
只是从前染上的晦暗与我行我素的行事风格,如今却带著明亮幸福的色彩。
月娘高挂,洒落一地银光。
惊云拍拍衣服上的尘土,甩甩一头柔顺的青丝,他悠悠地起身,脑子里转过几种可以用来逗弄小进的方法,不禁觉得有趣地扬起唇角,正转过身准备离去,谁知一个没注意绊到地上的石头,原以为自己会跌个灰头上脸,谁知却是倒在一个温暖厚实的胸膛里。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重生回到小时候,只想这辈子能和家人好好在一起,把弟弟接到身边好好教育,帮妈妈避开不幸福的感情,减轻负担,一家人可以好好过日子,如果可以的话,能够大赚一笔改善生活,实现自己的梦想,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成为一个成功的人,不用为生活琐事烦恼忧愁,快乐潇洒过一生。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重生只想过的好一点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设计成为吸血鬼的血神之后,主角发现,自己不仅拥有了不死的能力,还拥有了比托尼斯塔克更加丰厚的身家!...
毁她容貌废她手脚杀她父母弄哑她的弟弟霸占她的家产前世那些人将世间所有的狠毒在她面前演绎到了极致。重活一世,她一定要让所有的仇人血债血偿他是帝国男神,遇到她之前,冷肃强大不近女色遇...
穿越到仙侠世界,成为一方魔门老祖。徒弟弑师,圣僧为邻,这些王渊根本不在乎。因为,世界就要崩溃,穿越的大门已经再度打开。且看王渊如何在仙侠世界带领穿越的风潮而修真者们又是如何拳打星舰,脚踩巫师,横行...
什么是对?什么是错?正如何?邪又如何?仙容不得我,入魔又何妨?若如我意,六界安生,我若不如意,六界颠覆,血屠九霄!(书群QQ975511747)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残影晓梦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