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
路听野双手抄裤兜,神情不变,夕阳的颜色变幻极快,一眨眼,炽热烈烈的火红色就褪成了一抹橘。
“会不会不太好啊。”
他又说。
沈常乐又停下喝水的动作,这次疑惑地看了他一眼,“什么不太好?”
路听野不急不慢也侧过来,若有所思地看着她,眼睛里的钩子几乎要伸出来,勾住她密密麻麻的心跳。
他真是长了一双天生撩人的桃花眼,多看几眼就要沦陷,或许好看的少年都是如此,令人心折,又或许单单路听野是如此。
沈常乐的指甲顶着玻璃杯。
路听野挑了下眼尾,口气很淡:“你我毕竟是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你都不怕吗?”
沈常乐怔怔看着他,被他突如其来的一点微末的变化弄得措手不及,一时语塞。
“这里是港城,也不算是你的地盘,晚上我就不锁门了。
你若是怕,记得把门锁好。”
他笑了下,眼睛明亮,翘起的唇角像弯弯的月亮船,一点点虎牙尖露出来,像是幼小动物开始不屈服贫瘠现状,打算亮出他原始野蛮的凶性。
不,不是幼小的动物。
他藏得有点深。
沈常乐怔怔地看着他。
怕?
路听野秀拔挺立的身型在眼中定格,宽肩窄腰长腿,穿一件最普通的T恤和休闲裤也这般少年意气,风华正茂似的,头发梳上去的话就很贵气,自然状态就很干净乖巧,笑起来一双眼睛会弯成月牙,嘴巴甜得跟抹蜜似的,力气也大,轻而易举就能把她抱起来......
思绪跟阀门似的大敞四开,一溜下来沈常乐发现自己对路听野没啥不满意的,这家伙除了偶尔说让人羞臊的话以外,真的没有缺点。
但他确实挺搞笑的。
难道不该是他怕她吗?
没钱没背景又长得好,这不摆明了招人欺负?
一番严密的推论过后,沈常乐蹙眉,“我为什么要怕?要怕也是你怕吧。”
“哦?我怕你什么。”
路听野笑了声,声音低低的,像醇厚的黑巧克力。
沈常乐就看不惯路听野这得瑟的模样,好像她是个脾气特别好的雇主,可以容他撒野。
“你当然要怕我。
小心你招惹我,我跟蒂亚姐一样看上你了,要包养.你,让你做见不得光的情人,让你往东你不敢往西,不然就断了你在上京的路,等我玩腻了就把你踹了。
所以你少在我面前得瑟,路听野。”
沈常乐扬起下巴,就算是穿着拖鞋比他矮上一大截,可还是高傲,气势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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