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李述明显不如伍月笙的道行深,没两次就在那些淫秽的目光中退却了。
男人真是狠心,那一尺头发也留了两年,居然说剪就剪了。
一点都不怀念吗?
就像她再觉得长发累赘,真说到剪短也还是下不了决心呢。
李述讲完话,又替项目领了个奖牌,便匆匆离开会场。
在酒店大堂看见一个头发很黑很长的女孩子,懒洋洋地倚着柱子看着他。
嘴角似有若无含着笑,盘着手,右脚在地面上打拍子,很随性,很散漫,很没气质。
李述吃了一惊:“五月。”
声音之大,把身边的助理吓得直缩肩。
伍月笙站直了,微笑地看李述走近。
一步赶两步,最后几乎是用跑的。
到她面前,不知是动作激烈还是心情激动,竟听得见他的呼吸声。
伍月笙眯着眼,从上看到下,从下看到上,还扯扯裤腿瞧皮鞋,咂咂嘴:“好贵的行套~”
李述拍她脑袋:“成天就知道挤兑人。”
手感极佳的头发让他舍不得挪开手,顺着发丝轻抚,眼中满满的还是宠爱:“这丫头个子没见有什么变化,头发倒是疯长。”
伍月笙也奇怪这一点,连程元元都说她头发像施了肥一样,反正身高长不长无所谓,也够用了。
“我再长个儿就比你高了。
你多没面子。”
李述笑她讲话孩子气,又问:“七嫂好吗?”
伍月笙皱了眉:“每次打电话都问!
怪烦的,一次两次不说你,还没完了。”
李述握着手机,扬起左手作势抽她:“小混帐!”
手掌在伍月笙面颊擦过,有什么东西刮碰到她夸张的大耳环。
金属相撞的细微声响,悄悄传进耳朵。
伍月笙下意识望向李述的左手。
一款简约经典的男戒套在他手指上——进行誓约的无名指。
相传从古罗马时代以来,人们就习惯将婚戒戴在无名指上,据说此指与心脏相连,最适合发表神圣的宣言。
伍月笙想起来了,李述倒是个虔诚的基督徒。
伍月笙下午没回公司,吴以添觉得她太会偷懒,通知说明天一早开编辑例会过稿,差一个选题提头来见。
伍月笙不太耐烦,明天吴以添要是因为稿子找她茬儿,很可能这份工作又让她弄丢了。
所以再没有心情,还是捋胳膊挽袖子强打精神把稿子从头到尾喽了一遍。
觉得没什么太大问题了,坐在电脑桌前抽烟发呆。
忽然发现手腕上的血红蝙蝠好像真的越来越淡了。
难道李述用的是壁虎血吗,破处了之后就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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