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奇怪是什么人让向来对人冷淡的宵宵主动搭话,还是一口很客气的普通话。
让我失望的是眼前这个男人很普通,二十四五岁,端正的长相,没有多么英俊,穿着也不抢眼。
唯独那双狭长的眼,在酒吧昏暗的灯光下,有深邃的西方味道。
见我抬头看他,他问:“会不会唱红豆?王菲的。”
“小九什么都会唱,我们全难不倒她。”
我忍住想翻白眼的冲动,宵宵的表现太奇怪了,她一向都对酒比对人热情的。
“你叫小九?”
这回宵宵没开口,我也没有什么好回答的,只点了点头。
他对我笑,让本来不怎么出众的五官瞬间生动起来。
“你好我是林冽。”
我又点点头,要不是我正以一个歌手的身份坐在这儿,他也许会疑惑我是不是只会点头和摇头的哑巴。
可是他问的这些话,要回答的台词的全叫宵宵抢去了,没抢走的两句话只用点头就能回答。
“就唱这首听听吧。”
他淡淡的语气中有着不易觉察的命令成份。
我喜欢王菲的嗓子喜欢她的歌,那种纯净如天使的声音不含一丝杂质,是极纯粹的音乐。
向往,却不敢轻易模仿。
当她的每一个音符以一种妖娆的姿态存活于我的指间,跳动在我的喉咙时,眼前的一切我都看不到。
最后一个音符结束,宵宵居然第一个鼓掌,林冽说唱得不错,我回了他一个微笑。
这还是我第一次在酒吧唱王菲的歌,其实也没什么,我只是怕唱不好。
林冽在我唱第二首歌时就离开座位,并对我颔首而笑,我在唱歌,只能又对他点头。
这个晚上,我对一个男人点三次头,唱一首歌。
*** *** ***
零点场的歌手阿楚来了,我背着吉它离开。
我和简单的家离这里步行半个小时左右,我通常都是走路回去,简单说我可以用她的摩托车,我觉得那只会让我有了一样被人抢劫的资本。
像现在这样走在路上,又高又晃的我背着吉它的模样像一个流浪小子,没人会打我的主意。
我嘴里吃着宵宵调酒剩下的水果,鼻子里哼着红豆的旋律,不知为什么快乐得想跳舞。
身边突然传来刹车的声音,反射性地停住脚步回头。
车窗摇下,是林冽生动的笑脸。
“一个人走路怕不怕?送你?”
就只有他这样的人会吓我一跳。
“是不是觉得上我的车比一个人走还要可怕?”
我被猜中心思,咧开嘴失笑。
“你这个小姑娘,敢一个人半夜在马路上晃荡还有什么好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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