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语气笃定,“很久了。”
时烨皱眉,随即才笑了下:“你喝醉了。”
盛夏只是嘟囔着反驳了一句:“我没有。”
悲哀的是,他们此刻所意会到的,不是同一种意义上的喜欢。
他们喝光了那一瓶威士忌,醉没醉,谁也说不清。
过了会儿盛夏把床边立着的凉席展开铺到钢琴脚下,他们就坐在上面,有一搭没一搭地喝第二瓶梅子酒。
时烨越喝眼睛越亮,血也慢慢热了。
深夜,酒精,烟草。
他躺在凉席上,听着自己的心跳。
有时候时烨希望自己能够被理解,有时候又觉得似乎没有必要。
音乐有时候填补他,有时候也会谋杀他,有时候是慰藉,有时候是毒药。
每次喝酒时烨都会有一种散落的迷失感,在夜晚和自己对话的时候他会觉得茫然……时烨似乎只是他扮演的一个角色,一个符号,一段故事,那并不是真正的他自己。
“为什么喜欢摇滚?”
这一刻他觉得有人能听自己说话很好。
盛夏盘腿坐在时烨边上,答得有些慢:“我喜欢一样东西的理由没那么复杂,就是单纯觉得好。
我小时候,不太合群,小地方能玩的东西也少,我就玩乐器。
我还记得一开始我妈给我买了个葫芦丝,那会儿我才上幼儿园,别的小朋友在边上打弹珠,我就在旁边学着吹彩云之南。”
盛夏浑身发热。
不知道是酒让身体滚烫,还是发烧,或者是天气,也可能有别的。
眩晕。
“你看上去不摇滚。”
时烨说,“你其实比较适合唱流行。”
盛夏撇嘴:“哦,因为我没耳洞没纹身没皮裤,看上去就不摇滚,我就不能喜欢摇滚了?”
“我是说摇滚的感觉。”
时烨摇头,“你有点柔。”
“第一次有人这样说我。”
盛夏有点意外,“我同学都说我很高冷。”
时烨扭了下手腕,盛夏看到时烨肩胛的形状凸出来。
富有成熟男性味道的身体和少年身体的不太一样,时烨随便做个动作盛夏都觉得很好看,很有力量感,像一头随时都会扑起来把你撕碎的野豹。
和盛夏过往在手机里看到的那个时烨无缝重合。
他表情总是冷冰冰的,带着勃发的不屑一顾。
他英俊,高挑,快一米九的身高,是内地数一数二的吉他手,从underground走出来的天才,是最耀眼明亮的乐队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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