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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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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夜高于他们,却?忤逆了他们,违拗了他们。

那时候,谭天明才知道,有些最深重的暴力,远远不是经由肢体。

而是一句句诅咒,写进你倒背如流的典籍,融进你必将要使用的文字,由此融进你一寸寸骨血,从审美?上对你进行毕生的霸凌。

他们逼得一个天才于文字的人,必得要与文字来割席,才能完成自救。

他虽与子夜不熟,却?一直关注着子夜。

《毗舍阇鬼》在?内地出版,他第一时间去买来看,被惊艳到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那年?代,青年?男作家?都在?叫嚣自己无处安放的荷尔蒙,略成名的男作家?往往通过表达对女性的不屑,来表达自己对这个世?界肤浅的不屑。

子夜却?过早地阉割了自己真诚地书?写。

因?为?工作原因?,他见识过太多男性,从干净少年?到油腻中年?,中间的过渡是声色犬马与手握权柄。

谭天明终于后知后觉意识到,他藉由精神弑父,想?表达的某一思想?,也许是,“权力之巅的雄性往往使人作呕,只有去势一切雄性激素,才能勉强为?人。”

子夜与权力的抗争终于以失败告终。

二十一岁的子夜回到家?中,也是因?为?他的一败涂地,于是被迫低下头,由衷地道歉,是我?错了。

由此完全放弃抵抗,顺从地接受来自文字世?界里上位者的一切凌迟。

子夜进中文系之前,谭天明曾到陈家?参加过一次聚会。

席间,他曾听见陈金生极为?轻描淡写的一句,“我?不指望你混成黄霑,将来混个二流就成。”

哪有父亲这样讲话??谭天明听得胆寒。

而更让他觉得恐惧的是,屋中每个人面色如常,该打牌打牌,该讲笑话?照旧。

这话?无关紧要,每天都在?发生。

很痛吗?做人不要这么敏感啦。

杀死天才,原本用不着刀子。

半年?之后,二十二岁的子夜从山顶一跃而下。

既然对文字的诅咒融入骨血,与他生命早已不可分割。

那他也只好将不属于自己的生命归还于父母天地。

这躯体,有何?要紧?拿去便是。

隔壁的子夜,仿佛在?代替他死去。

隔壁的天明,作为?幸存者永无宁日。

将子夜送往医院抢救,谭天明一直不敢去看他。

怕他会死,又?怕他没有死成,醒过来又?再度承受一遍凌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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