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纪榛气得脸都红了,沈母心中痛快,又道:“就算我儿娶男妻,也有易执那般颖悟秀慧之人与他相衬,你无德无才,如何比得?”
这话着实羞辱,激得纪榛双目红透,若不是还谨记要孝敬尊长,早就和沈母吵起来了。
他没有再和沈母争执,当夜和沈雁清大闹一场,次日就被沈母以“妇德有亏”
为由罚跪了两个时辰的祠堂。
吉安那时还是个多嘴的,见不得纪榛受屈,转眼就把这事告诉了纪决。
纪决二话不说在朝堂上参了沈家父子一笔,闹得可谓是天翻地覆。
纪榛是事后才知晓兄长为他出头,只不过在沈雁清看来与他授意的无二区别。
他不想沈雁清把错怪到兄长头上,默默地认下了是他所为,之后沈雁清若拿此事来嘲讽他,他也从不反驳。
沈家父子在朝堂被参后,沈母更是对纪榛深恶痛绝,却又不得不息事宁人,不情不愿地将粉玉赠与纪榛。
纪榛如愿以偿拿了颗颗圆润饱满的玉石却高兴不起来,戴了几日就将粉玉收进木匣里。
只不过当日沈母的话到底在纪榛心里埋了一根刺——沈雁清和易执交好多年,沈母话中有话似在暗示什么,怎叫纪榛不多心?
纪榛哼了声,愤愤地将粉玉珠串带到了腕上,又拿起那条彩绳端详。
彩绳的来历也值得回味。
两年前,沈雁清奉公下江南办事,纪榛想跟着去却被拒绝。
临出发前,纪榛蜷成一团偷偷躲进了马车的暗柜里。
那时正值盛夏,动两下都是一身热汗,纪榛却在不透气的暗柜里足足憋了半个多时辰。
等沈雁清发现的时候,他衣衫尽湿意识不清,已是中暑之相。
纪榛眼冒金星,潮红着脸对沈雁清笑,有几分孩子气的得意,“你不带我去,我也有办法。”
沈雁清比纪榛年长三岁有多,纪榛嫁给对方时方及十七,又是娇宠长大,与稚子并无多大差别,做出这样不计后果之事不足为奇。
好在沈雁清随行带了大夫,纪榛歇了两日就又生龙活虎。
在江南的半月,沈雁清到哪儿纪榛就跟着去哪儿。
当时沈雁清中状元满一年,还未升迁,只是一个小小的七品翰林官。
但他名声在外,众人亦皆知他非池中之物,终有一日会有大作为,无人敢轻看他。
倒是纪榛的身份太过显耀,未免节外生枝,沈雁清让纪榛扮成他的侍从,“主仆二人”
寸步不离,还因此闹了点笑话。
江南刺史设宴款待沈雁清,纪榛也跟着去了。
没想到酒过三巡,竟唤来娼妓和小倌作陪。
沈雁清被纪榛逼婚一事在大衡朝传了个遍,刺史马屁拍到马腿上,嘿嘿笑道:“此处离京都千里远,沈大人尽情玩乐,这事你知我知天知地知,绝不会传到那纪小公子的耳朵里去。”
纪榛气得牙痒痒,又碍于假扮沈雁清侍从的身份发作不得,捏紧了拳头。
江南刺史是个人精,瞥见纪榛的神态,捋一捋小胡子,笑得越发暧昧,“是我眼拙,沈大人身旁已跟着个绝色少年,哪还瞧得上这些庸脂俗粉?”
他错将纪榛认作沈雁清私下养着的娈童,眼神轻浮地打量着纪榛的身段,怎会知晓纪榛就是他口中的纪小公子?
沈雁清掠一眼恼得两腮微鼓的纪榛,淡淡道:“让刺史大人见笑了。”
江南刺史饮酒过度,闻言更加肆无忌惮地大笑,“你我都是男人,三妻四妾乃寻常事,总要尝尝鲜。”
纪榛再是稚嫩,也察觉他话中隐喻,再无法忍耐,怒道:“你放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本文文案祝圆穿越了。在这个没有网络没有手机没有各种娱乐的落后古代,她是如何打发时间的呢她交了个笔友真笔友。祝圆拿出她的小本本,毛笔一勾一画狗蛋,出来聊天啦正在书房...
看看孩子的预收吧一个倒霉蛋决定在网游文养老文案见最下嘉慈平平无奇女装三坑种草姬,天天姐姐妹妹挂在嘴边,但最想做的事却是给每个流浪在外的野生帅哥一个温暖港湾。所谓闷到极致就是骚,说的就是他这样...
作为一个钢铁直男,生活中被疯狂注入玛丽苏元素是什么体验...
穿越无系统权谋道家荒天域,妖族横行,为求生存人族以武成道,以武为尊,在于妖族的杀戮中寻求生机。张砚作为龙虎山道门的最后一位传人,携带着镇派仙器万象珠穿越到了这个世界。金光神咒北斗大神咒诸天降神大法无穷道法,镇压妖族,传道于此!我有道藏三万卷,可焚江煮海,摘星拿月,有万般神通,无穷造化,得长生久视,与天地同寿。你可愿入我门来?...
体育大学教授穿越到了1929年,成了一个逃难来沪的十五岁少年。在这个时代,100米跑11秒就能拿到世界冠军跳高还没有发明背越式技术乒乓球还没有弧圈球篮球运动员还不会跳投足球是五个前锋。也是在这个时代,...
下本预收文听说我是大佬背后的男人本文文案楼子晗生来是个傻子,魂魄不全,一分二,一半留在体内,痴痴傻傻,一半魂游天外,被个冰冷霸道,却又强大无比的男人拘在身边,悉肆心意教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