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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得知飞碟是北漂一族,这一次是特意从北京飞来广州和他们相聚时,钟弦曾一时觉得内心难安。
他让皮尔斯张罗这次聚会的目的,自然不只是为了与老同学诉旧情。
他更多的目的是为了集众家之回忆,帮他寻找过去的记忆。
皮尔斯将聚会安排在了一家顺德餐馆。
钟弦赶到时,惊讶地发现另外三个人,都带了代表他们在乐队中分工的乐器前来,皮尔斯带了一只小手鼓,阿雕背着一个简易电音键盘,飞碟则直接背来了中学时期那把旧到家的电贝斯。
钟弦走进饭店的包房,其它三位都神采奕奕地望着他,而他的目光却落在三件乐器上。
莫名其妙地,他忽然红了眼圈。
“哇靠,钟弦。”
皮尔斯跳起来。
他已经变成了一个小胖子,理了一个河马样式的头型,在脑袋后面扎了一个小辫,像个设计师似的。
“我们的主唱来了,还是那样帅到爆的一款。
大家快把他按倒打一顿,有冤报冤有仇报仇。”
显然,在十几岁的年龄上,他们四个人组建乐队的经历,都是彼此心中一笔巨大的财富。
回想起来,满是美好。
谈笑风声、满面激动的三个人,就仿佛是三个火热的太阳。
让钟弦也不得不被感染。
“你北漂做什么?听说真的跟音乐干上了。”
钟弦向飞碟问道。
四个人中,只有飞碟坚定地选择一直做与音乐有关的行业。
“做过编曲,也在酒吧混过乐队。”
飞碟说。
他的外貌中规中矩,白T恤牛仔裤加上中分的普通发型,反而在他们中间最不像搞艺术的人。
“还没饿死吗?”
皮尔斯打趣他。
“饿死的时候再说呗。
到时候找你们收留成不成?”
飞碟笑道。
细长个子还穿了一身黑西装的阿雕深沉地发言:“当初我们做乐队不过就是个爱好,我从来也没认为能去做这一行呀。
上大学被迫分离,一直是我的遗憾。
哪怕现在我们各司其职,各在天涯,如果你们一声招唤,我愿意到广州,我们还一起玩乐队……”
“此话正合我心意!”
皮尔斯举杯与阿雕撞杯。
钟弦望着他们一言不发,飞碟则摇头叹了口气。
“你叹什么气。”
皮尔斯对飞碟说,“你放不下北京是不是。
非得等到北漂饿死才肯来找我们?”
“我在北京有女朋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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