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雷光闪耀,雷霆冲击,霹雳!
霹雳!
霹雳!
……”
作为一个曾经见识过乌拉诺斯使用闪电的全能先知,当普罗米修斯发现自己拿着把巨大而笨重的叉子怎么都追不上宙斯的腿后,他毫不犹豫的就把叉子往边上一丢,背手拔下了脖子后面的雷电,也不管他脖子后面鲜血是如何的喷涌,学着以前乌拉诺斯的样子就挥舞着雷电朝宙斯劈过去。
果然近战长兵和远战投掷性武器就是有这本质的区别,这一丢立马就中了。
起先普罗米修斯还有模有样的来了两个中等的神咒,可后来发现这神咒消耗太大而且面积太广太浪费后就干脆用起了最初级的招式,在神器的帮助下,初级招式瞬发五连发的威力同样不仅可小觑。
直接就把小色狼劈成焦炭,样子比爆炸头的普罗米修斯还要凄惨上几十分。
“哥,我好可怜!”
焦黑焦黑的宙斯用他全身上下现在唯一不黑的天蓝色眼珠可怜巴巴的望着哈小黑,誓要博取同情心,但是心里却阴毒的想着:该死的普罗米修斯,等我当上神王一定要你好看,看我不把你给切成肉丁喂鹰!
看着他那可怜的样子,哈小黑也有些不忍。
没想到闪光生物的日子也不好过啊!
算了,看他这么可怜还是不要太欺负他了。
哈小黑转过叉子,改用叉子不尖锐的底部继续戳焦炭。
我的命好苦啊!
被戳的小色狼流着无声的泪。
但是有句话说得好,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宙斯为了你未来的神王之位,努力的吃苦吧!
“咳咳,既然你们都已经拿到了神器,那么也差不多该是回去上面找克洛诺斯的时候了。”
用布擦掉脸上的黑灰,普罗米修斯故作成熟的低吟着,其实他也就比哈小黑早出生那么几百年,对于拥有永恒生命以及永恒青春的泰坦族来说,这点时间其实根本就算不了什么。
“上面是很亮的地方?”
哈小黑没有停下手上的动作,用叉子继续戳着焦炭,抬起头锁着眉头问道。
他可一点都不喜欢那个到处都是闪光生物的地方,比起那儿还是这里好。
不过,要是这地方没有要逼自己当王的厄瑞波斯和堤丰的话那就更完美了。
圣山上很亮吗?普罗米修斯屈指抵住下巴细细的思考,对于他这个向往光明,并且见证过过去那种阳光将大理石铺成金色的灿烂时光的人来说,现在那座被乌云所笼罩的圣山真的不能用光明来形容。
所以普罗米修斯非常肯定的回答了哈小黑的问话,“那地方灰蒙蒙的,哪儿都照不到光。”
这么一说就让哈小黑有点奇怪了,难道普罗米修斯说的上面不是之前看到的哪个地方?哪有别的“上面”
?
于是,哈小黑疑惑“真的?可是我觉得那地方不是那样啊。
“真的!
相信我!
在那个地方我已经几千年没有感受过阳光普照的温暖了,到处都是黑压压的乌云,常年的灰暗与阴沉让美好的光都离我们远去……”
普罗米修斯说得动情,还鞠了几滴泪花,洒洒水。
“也没有要逼我当王的怪大叔和怪物?”
听了普罗米修斯的描述哈小黑有一点点心动,继续问道。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他,音乐界的泥石流!综艺界的正经人!影视界插刀狂魔!娱乐圈的万恶之源!他,把小岳岳培养成娱乐圈第一硬汉。本书QQ群1140483373...
曦月原本只是一个普通的大学生,因为一场意外的车祸,绑定了系统,在不断的穿越之中,她帮着宿主完成了一个又一个心愿,只是那个男人是谁,为什么一直跟着自己。还有那个008,你可以给我安静一点吗不过既然...
他是守夜人的最强兵器!叱咤世界的杀神!三年前,一次特殊的任务,他身受重伤,并且丢失了记忆!他遭人所救,为了报恩,他取了恩人的女儿为妻!三年来,他为自己的丈母娘和妻子做牛做马,但是在她们眼里,他依然不如一条狗!终于,他记忆觉醒,王者归来!...
重生以后,云清最想做的是跟卓一言离婚。卓一言离婚,好啊。于是,当晚云清出现在了监狱。云清卓一言勾唇浅笑离婚还是坐牢,你选。云清前世被渣女所害,被卖入暗帝组织,一生活在阴暗的角落,如今她重生了,浴血归来,重回命运转折点,脚踹前夫哥,手撕白莲花,遇人杀人,遇佛杀佛,攀上人生巅峰。只是,渣男变忠犬,前夫变丈夫,什么情况?传言,卓少校面冷心狠,且那方面不行,事实证明,传言都是骗人的!云清捂着自己的老腰,三天都没下来床。卓一言还离婚吗?云清离你大爷!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逃婚101天学霸娇妻,乖一点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上辈子听信谣言,将真心待自己的继母和弟弟逼走,更被白莲花和渣男一起欺骗利用,最终落得一个凄惨无比的下场。重生之后的陶小雅脚踢渣男,拳打白莲花,然后哄回继母和弟弟,只是哄回继母和弟弟之后,陶小雅发现除...
前世的黎歌是中部基地二把手,沈煜年让她夺取丧尸皇晶核,她做的完美无缺。可被推入那场漫天大火的人是她,笑她蠢的是沈煜年和白穗,救她的是被设计的丧尸皇。末世之初她重生到了同名同姓的白穗小跟班身上,稀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