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傍晚的天色茫茫昏黄
戴岚转手握住宋意时,感觉整个右半边胳膊都麻了,电流顺着神经往脑子里钻,再看向宋意时,连眼神都是迟钝的。
“又怎么了,戴老师?”
宋意看着戴岚,浅浅地笑了一声。
“没什么。”
戴岚依旧握着宋意的手,拇指不自觉地在他指关节上摩挲着,“突然想到一首诗,但有点记不清了,你想听吗?”
闻言,宋意的眉尾微微往上挑了一下,“想听,你说吧。”
“我们俩不会道别肩并肩走个没完已经到了黄昏时分你沉思我默默不言……”
戴岚的声音像是层层云团,随着风,由高空奔涌至地面,带着风的静谧和强势,把包裹住的层层雾气,均匀地散落在两人之间。
画面随着诗句一点点铺开——高高的台座、昏黄的烛光、积了灰的黑胶唱片,以及从唱片机里流淌出来温柔缱绻的歌声。
宋意不受控制地把目光定格在戴岚的喉结上,感觉他在讲述一个古老又漫长的故事。
但戴岚还没念到一半就卡壳了,他摇了摇头,无奈地笑了:“看来记性是真的不行了……后面大概是,他们走到教堂,看见新人婚娶,疑惑为什么自己没有这样?不知不觉,两个人又一起走到了墓地,用木棍在雪地上画出一个宫殿,承诺着说:‘将来我们俩永远住在那里’。”
讲完,戴岚皱了皱眉。
好好的,念什么《我们俩不会道别》呢?
冰冷冷的,连诗句里为数不多的浪漫,都透露着俄罗斯的冷。
戴岚忽然意识到,好像每一次遇到宋意,他想好好说点什么俏皮话的时候,都会适得其反,话一到嘴边上,就会莫名其妙变了样。
或许,自己的感情,注定缺少温度,冰凉的一块,死气沉沉的,俏皮不起来。
而当戴岚转过头看向宋意时,发现他好像既没有觉得冰冷,也没有觉得扫兴。
宋意的脸上依旧挂着笑,整个人都暖洋洋的。
戴岚感到很疑惑,两个人明明共处一室,却像是一个在冬天,一个在夏天。
而此时此刻,仿佛有一只无形的手,在牵着戴岚从一个季节,奔向另一个季节。
又或许,这只手不是无形的,它在和自己十指相扣,将冰与火圆润又温柔地结合在一起。
戴岚抬头,看到落日的余晖刚好透过前挡风玻璃洒在宋意的身上。
眼前这个人,懒洋洋地靠在副驾驶的椅背上,侧着身,眼睛正一眨一眨地看着自己,脸颊边缘被夕阳模糊地勾勒出几笔淡淡的铜色光晕。
若是以前,戴岚会情不自禁地把眼前的景象和寺庙的光辉联想到一起;可是今日,戴岚只会自私又贪婪地把他据为己有——那是只属于自己的光芒。
戴岚发现,自己已经彻底失去把目光从宋意身上移开的能力。
车内的空间狭小又逼仄,流动的空气暧昧地纠缠着人。
戴岚实在遭不住宋意就这样安安静静地盯着自己看。
那双仿佛能洞察世间一切情绪的眼睛,就像是跌落在酒杯里的月亮,撩动着明亮又醉人的波痕。
月影忽明忽暗,风吹散了浮动的光。
今晚把人熏醉的酒,依旧是佛手柑味的。
稍顷,宋意笑了一声,身子往前一倾,轻缓温柔的声音顺着空气飘进戴岚的耳朵里。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妞妞。嗯你爱不爱爸爸爱有多爱很爱很爱是多爱啊像天空一样大的爱嗯在登临人生巅峰的时候,罗凯回到了重生前的那一刻。当他再次见到妞妞,才明白自己的归来,...
我爹是皇帝,我娘是皇后,我舅是威名赫赫的大将军,我表兄是封狼居胥的冠军侯,你问我是谁?我是帝后嫡子,当今太子,未来大汉天子刘据啊。我掐指一算好像没当皇帝。我掐指再算多做多错,尸骨全无。不做不错,...
1842年的一个春天,格蕾丝苏醒于贫穷的伦敦东区。在现代社会生活的二十几年,与在摄政时期生活的十几年,仿佛庄周梦蝶,让人难辨现实与虚幻。此时此刻,格蕾丝身处困境。母亲刚刚生下一对双胞胎,身体虚弱,父亲也...
迷迷糊糊穿越到了八零年,成了一本书里的恶毒女配,还多了个小萌娃。郁闷的是,这恶毒女配把男主给设计了,让男主娶了她也就算了,她的娃儿,竟不是男主的然后,男主金蝉脱壳成功,却让女配成了被村里人嘲讽的...
...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争斗,有争斗的地方就要分个一二三。头名状元,第二榜眼,老三探花。第一整天被人惦记,第二整天惦记第一,林轩表示,第三挺好的,不仅逍遥,没事还能探探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