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上了大学连衣服都不会洗,还要每个礼拜带回来!
想当年我和他爸……”
“行了行了!
儿子一礼拜回来就这么一天半,还要听你讲革命家史,凡凡不烦,我都挺烦了!”
牛晓晓挥着锅铲大声道,“我送儿子去念大学,是去学高等文化的,不是去学生活技能的!”
牛晓晓一插腰,眼珠瞪得老大,“会洗衣服的人多了去了!
人人都能考上大学么?”
“无知!
无知!
妇人之见!”
马德华边叹气,边无可奈何地依照老婆大人的吩咐拎包。
“凡凡啊!
多吃点啊!
大学里伙食不好吧?你看你都瘦了……”
牛晓晓夹起碗里的好大一只蹄髈放进了曾平凡的碗里。
“恩恩!”
曾平凡吃的眉开眼笑,都没有嘴答话了。
“对!
凡凡多吃点!”
这回马队长没有和老婆抬杠,贴心地为干儿子盛了一碗鸡汤,“那学校从我念书的时候开始,食堂里的东西就没有好吃过。
你正在长身体,要多补点!”
看着曾平凡吃得香,牛晓晓都不觉得饿了,捧着玩直盯着曾平凡看,越看越开心——多好的孩子啊!
是我养大的!
我牛晓晓虽然不会生,但是我会养啊!
都说“情人眼里出西施”
,其实这个道理放在妈妈的身上也是一样通用的。
但凡长了眼睛(鸡眼和X眼除外)的人都看得出来,曾平凡是长的不咋地么脑子也不咋地,除了想象力媲美火星人整天爱做梦还有饭量比较大,这个家伙根本没有什么值得一提的优点(当然了,“善良”
这个特制是古今中外所有小说主角的共通优点,大家都有的优点就不能算优点了)——偏偏牛晓晓大婶就可以视而不见,依然以这个儿子为荣。
“对了……”
又夹起一块肥得冒油的红烧肉放进曾平凡的碗里,牛晓晓顺便问道,“你那个室友还是没有来上课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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