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后悔是具体的、尖锐的、触及灵魂的,像是一根刺,扎在他心尖上最柔软最隐秘的地方,让他心口永远疼痛,永远带着伤痕,永远鲜血淋漓……
三年来,他没有办法回到曾经一起居住的卧室。
一旦听到雨声,就辗转反侧无法入睡。
手腕上似乎还残留着温凉的触感,走神的时候总忍不住去摸,像是再向后探一探,就能拉住那只柔软绵白的小手……
当然现在那只手已经既不柔软,也不绵白了。
它的手背上浮起淡淡的青筋,指节包裹着薄茧,正该属于一个惯常辛勤的劳动者——这样的劳动者和贵族们不同,从来不屑于掩饰自己的情感,生气的时候就要吐着口水大声唾骂,高兴的时候就要捶着桌子哈哈大笑,说起那段让厉骞刻骨铭心的曾经时举重若轻,带着调笑的口吻,大大咧咧地坐在灶台上踢动着细白的小腿,满不在乎的模样,仿佛提起的,不过是隔了十万八千里的另外一个人身上发生的无足轻重的琐事:
“你能想象吗?台风大雨天!
我就这么稀里糊涂地一个人跑出来!
什么东西都没带,就带了一个日记本!
我那时候脑子有坑吗?我看是上天都看不下去,派了一辆车来教育我——‘咚’!
我就被撞飞了!
这也是后来别人和我说的,我没记住……哎,这么刺激的事,没记住真是太可惜了。
都以为我死了呢,但是无人认领,停尸房是要收钱的,结果就把随便一丢,还好还好,”
他夸张地拍着胸口,“如果被放进停尸房里冰起来说不定就死透透了。
不过居然活下来了,真是命大——而且只留着这样一小条疤。”
他说着,撩起额前的碎发,把疤痕展示给厉骞看。
被头发遮住的地方,果然有一道又细又长的红痕。
因为没有被妥善缝合,歪歪扭扭的,像一条丑陋的虫子。
苏麟是很奇妙的非瘢痕体质。
厉骞知道。
看似瘦弱的身体总是充满活力。
小的伤痕很快就会消除。
就连分娩都奇迹般地几乎没怎么在这个身上留下太多的痕迹。
这样的伤痕……当时究竟有多可怕,厉骞稍一想想,心口就痛得难以呼吸——他用尽全身力气,才克制住自己,没有唐突地伸手把苏麟搂进怀里,只顺着苏麟的话问:“那之后呢?”
“之后?之后还能怎样啊?当然是白手起家从头开始啊——那真是彻彻底底的白手起家,”
苏麟抚掌大笑,“我可连穿的衣服都被人扒带掉,日记本四边包的金角也被抠走,醒来的时候就剩下一条破裤子,如果不是因为身上这个标记太吓人,恐怕就被人捡走生孩子去啦!
——这条街上这么多人,各个穷得叮当响,可论赤贫的程度,嘿,还真没人敢和小爷较真呢!”
“你还笑得出来啊?”
厉骞听的脑仁都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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