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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西装,最不挑人。
基本上什么样的男人穿上都能很好的遮掩缺陷,但凡有点气质都能让西装衬托的很有韵味。
只不过陈飞没想到,长相上过于优秀的人穿上西装也是又弊病的,尤其是戴的不是领带而是领结。
蝴蝶结上一张漂漂亮亮、嫩·嫩生生,惊艳绝俗的脸,怎么瞧都像是包装好的极度精美的礼物。
顾之墨素日便好看,今天可谓是艳压群芳,呸!
是鹤立鸡群。
顾家三位爷祖传的好相貌,这向来是没有什么争议的,要不是这位小三爷是个“蛇精病”
那迷弟迷妹肯定不比二哥少,只可惜,好好的孩子说奇葩就奇葩了。
陈飞得幸,顾之墨也给他挑了身西装。
这人很大方,从来也没说因为陈飞的身份随便给他凑合穿,经常从自己的衣柜里拿衣服给他穿,没有丝毫嫌弃。
陈飞跟在顾之墨身后,觉着自己好像成了言情小说里的恶毒女配。
人家主人家对他那样好,他现在心里却七个不服八个不忿,甚至还打心眼里嫌弃起,给主人一起社交的高门子弟来。
呃,这一个个猪头肉脸的,实在是跟顾之墨不搭呀。
这小三爷到底是怎么想的?
倒不是人家不好,只是陈飞总觉着顾之墨这般的人物,至少也得配个相当的,就像顾之时和顾之珩身边的美人一样,总不该是个这样的。
现下顾小三爷正在同一人说话,那人瞧着身高一米八上下,膀大腰圆,看脸上没什么皱纹,年纪应该不大,却揣着个不小啤酒肚,跟孕妇五六个月的肚子似的,西装都藏不住。
一双剑眉倒是长得挺好,配上一双虎眼,也算炯炯有神,要是粘上胡子,演个张飞、演个李逵肯定都不错。
这样的人适合当保镖。
呃.陈飞又想了想自己这个伺候安寝的“保镖”
,想想还是算了,脑海里一向顾之墨跟这样一位大哥翻云覆雨,就有些辣脑子。
“飞飞,来过来我给你介绍一下。”
陈飞端正了一下态度,缓步上前,尽量挤出个笑脸来,“先生。”
顾之墨拉着他的手,笑的如沐春风道:“这位是我前男友,徐发财,算是你前辈,发财这位是我的小爱妃,他叫陈飞。”
呵呵,前男友?多么糟糕的三个字。
那位叫“徐发财”
的大哥,上下打量了陈飞一点,满脸含笑的看了看顾之墨,“这个.你什么时候换口味了?”
“从前总是大鱼大肉吃多了,也腻得慌,偶尔换换清粥小菜挺好的。”
陈飞脸上的肌肉天生不太活跃,虽然不是个面瘫,但想维持情绪的时候,想来是能控制的很好的。
“清粥小菜”
?他哪里清粥小菜了?凭什么他就不能是大鱼大肉、满汉全席。
兴许,是因为自己床上不够浪?比较寡淡?
咳.清粥小菜养身体,不也挺好的吗,每天吃的那么荤对身体有什么好处,再给自己吃·精尽人亡了!
“我是真没想到你肯尝试这种类型的,你们先聊着,我得去找我男朋友了。”
徐发财捏了快小蛋糕填进嘴里,含笑闪了人。
陈飞愣了一会,借着反光镜看了看自己。
还算得体,长得也还过得去,难道.顾之墨是带自己过来充面子?用他的颜值身段碾压前男友?
也不至于,要是真这样,就凭顾家的身价,什么样的漂亮男孩找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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