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存喻是一个好苗子,科班出身台词和镜头表现能力都不错,就是太年轻了,很多复杂的情绪他无法感同身受。
今天这场戏很关键,讲的是男女主十年之后再次相遇。
“沈导,我不是很明白,男女主明明很相爱,分开的十年里也曾各自后悔当年没有坚持这段感情,既然十年后他们能够重新选择一次,为什么还是要放弃?这也......”
向存喻在为戏里的角色叫屈,他实在是不理解。
沈常乐无声笑了笑,声音低沉:“因为这个世界上喜欢不是最重要的事。
二十七岁的他们已经过了喜欢就一定要拥有的年纪。”
向存喻似懂非懂,拧着眉头看着剧本上那几句台词。
--“十七岁的我们战胜不了这个世界,二十七岁的我们依然做不到。
所以这十年光阴,我们都做了些什么?还能做什么?”
--“有时候喜欢一个人,不一定要结婚,不一定要厮守,不一定要白头。”
向存喻才十九岁而已,十九岁的少年,喜欢就是最大的事。
没有什么能拦住一颗年轻的冲动的心脏,他们一无所有,所以输的起。
看着向存喻,沈常乐不免想到路听野。
对路听野来说,喜欢也是最大的事吧。
可她不是,她可以为喜欢买单,但不能为了喜欢赌上一切。
她输不起。
就在沈常乐陷入深思时,阿喻匆匆走过来,附在她耳边小声说了两句。
沈常乐怔住,“他还在外面等着?”
阿喻点头,难为情:“要不然,让安保把他放进来吧。
姐,今天太阳好大,小路哥一上午水都没喝一滴。”
沈常乐感觉一颗心在被人用力揉碎,揉碎一朵干花般,能听到清脆的咔嚓声。
她静静闭上眼,想着傅砚泽那句半威胁半玩笑的话。
--“若是沈小姐不忍心,我不介意帮你清理门户。”
傅砚泽这样一个雷霆手段的男人,为了两家联姻的稳固,什么事都做的出。
若是她心软,若是给路听野任何希望,那就是在害他,把他往深渊里推。
思及此处,沈常乐拿指甲掐着手掌,狠下心来。
“阿喻,你去假装路过,把他带进来。
别让他知道是我让他进来的。”
阿喻不知道沈常乐要做什么,还是按照吩咐行事。
一旁的向存喻还在琢磨这场相遇的戏,从沈常乐的话语里听出来等会儿有人过来,他很自觉地起身,“沈导,您等会还有事,要不我先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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