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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回应。
但现在又来肆无忌惮地吻她。
这个弟弟不是不会玩,而是玩得挺野啊。
沈常乐想到在路听野面前丢了脸,心里不爽,抬手扇了路听野一巴掌。
随后她扬着下巴,一边冷冷看着路听野一边优雅地把掉落在手臂上的皮草拉上去,遮住圆润的白皙的肩膀。
“再敢这样,就给我滚。”
沈常乐冷着一张美人脸,优雅地转身,高跟鞋踩在厚重的地毯上,闷闷的。
路听野一瞬不瞬地看着女人离去的背影。
壁灯昏沉,暖黄色的光浮动在她莹白的皮肤上,她那一头柔软光泽的长卷发高高盘起,像个小花苞,两朵暗蓝色的鸢尾花做装饰别在发髻上,柔美的颈部线条暴露在视野里,整个人高贵得让人不可侵犯。
路听野眯了下眼睛,抬手碰了碰被她打了两次的地方。
迟早让她哭着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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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宴上衣香鬓影,觥筹交错,在华美的聚光灯下,沈常乐依然是众人瞩目的焦点。
从京城来的大小姐,又是跟傅家不对盘的阵营,此时出现在傅家在港城举办的宴会上,就有点玩味。
不论如何,在港城的名利场里,沈常乐仍旧混得风生水起。
她遗传了父亲逢人三分笑的性格,又从小长在沈家那样的大家族,自然练就了在任何复杂场合里都能吃得开的本事。
生意场上摸爬滚打的人就是这样,即便心里恨你恨得牙痒痒,表面永远如沐春风,谈笑风生。
沈常乐一度挺佩服赵千初那种冷淡的处事风格,甚至羡慕过她。
沈常乐觉得赵千初很敢,至少很多事都比她敢。
沈常乐想起来一件旧事。
那时高中,学校里有个高年级的男生喜欢她,每次放学后都会来嬉皮笑脸地堵她。
她顾忌两家在生意上是合作伙伴,若是把人惹急,保不准要闹到大人耳朵里去。
怕是不可能怕,就是秉着一种息事宁人的态度,她选择每天放学后多走一截路绕去侧门。
这事被隔壁班的赵千初知道,赵千初二话没说,冲到那男生的教室,把人的头敲破了。
从此以后,那男生见了她们就绕道走。
自然,瞒是瞒不了了。
裴珊心痛地问沈常乐,为什么不愿意告诉她和爸爸,为什么要受这个委屈?
那一刻她心里很羞耻,她只是想学着懂事一点。
懂事一点,爸爸妈妈就不会还要分出精力替她操心。
爸爸总是疼爱地摸着她的脑袋,告诉她,以后家里的一切都要交到她手上,让她快快地健康长大。
朋友们都羡慕她,羡慕她不用和一群兄弟姐妹抢家产,羡慕她风光荣耀,天生好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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