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听野轻步走过去,阳光斜落进来,在红木地板上投下一片淡金的阴影,沈常乐漫不经心地倚在窗边,手里拿着那只望远镜正看得出神,桑蚕丝连衣裙很柔软,贴着她的曲线,裙长及膝,两条莹白的小腿交叠,那抹阳光刚巧落在她身前,人在影子里,一只白皙的脚踏入阳光中,有种伫倚危楼懒迷离的氛围感。
路听野忽然站定在原地,出神地看了两秒,拿出手机,擦干净镜头上的指纹印子,对着窗边的风景,按下快门--
“小野.....小野冲......冲--居然真的是第一!”
沈常乐一把举起手中的望远镜,仿佛举着一杆胜利的旗帜,在为那不知什么马摇旗呐喊。
忽然,她转过身来,刚巧对上路听野。
路听野还在偷拍她,只看见镜头里的女人忽然转过身,没有望远镜的遮挡,盈盈的眼睛暴露无遗,笑起来时让人觉得烟花在头脑里挨个爆炸。
路听野屏息,迅速按下快门。
甚至顾不得去回看,飞速把手机放下。
“小野是什么?”
他很镇定。
沈常乐笑着走过来,只当没发现他在偷拍,把望远镜搁在桌上,“刚刚发过你照片,叫疯狂小野。
我看这马就比别的洋气,头是白的,屁股是黑的,果断压了五十万。”
路听野眼僵了僵,总感觉沈常乐在骂他,有点嫌弃这匹马,“这名字太土了。”
沈常乐扫他一眼,“不跟你一样吗。”
“...........”
“我觉得我的名挺好听。”
“没说你的名,说你人呢。”
路听野眼睛暗了暗,不说话,有些倔犟地抿着唇。
沈常乐见他可怜巴巴地模样,只觉得欺负他都是种罪过,一个男人怎么能是这样的呢?
是怎样的?是柔软又锋利的,是纯粹又深邃的,是肆意又安静的,像一日之中的黄昏和黎明,像日落与群山的交界线,像安静的夏夜里突如其来的暴雷,像一切美好和危险杂糅出来的混合体。
如此独特。
“好了。
逗你的。
你不土,你洋气着呢。”
沈常乐很是敷衍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傅砚泽到底找你做什么?他没欺负你吧?”
路听野摇头,笑了起来,瞬间就恢复了情绪:“怎么可能。
我好歹是你的人,他欺负我不是下你的面子吗。”
沈常乐想了一圈,“话虽这么说,但他真想弄你,我也保不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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