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下的酒宴不怎么讲究,就是在家里摆了几桌宴席,请了附近厨艺好的师傅烧一顿比家常菜好一些的佳肴而已。
新郎新娘要一桌桌挨个敬酒点烟,一餐饭从傍晚进行到了天黑。
林成有些坐不住,拿着林鹿的手机刷她微信朋友圈打发时间,他喜欢点开各式各样的图片看。
林鹿有两个同学正巧去了上海迪斯尼玩,一圈下来,刷屏了二十几条内容,有图片,也有小视频,真叫林成一饱眼福。
林成每点开一张图,就要问林鹿:“姐,这是什么?”
“旋转木马。”
林成是好奇宝宝,问个不停:“那这又是什么?”
“城堡。”
“这个呢?”
“加勒比海盗。”
……
林成虽然仍旧不懂,但他对于迪斯尼的向往不言而喻,林鹿许诺:“你想去玩吗?”
“想!”
“想什么时候去玩?”
“明年!”
“那好,明年等你过生日的时候,我带你去好吗?”
林成高兴得摇头晃脑,回去的路上还在又蹦又跳,兴奋地问:“姐,我能不能头上也戴个大耳朵?”
林鹿笑着纠正:“那是米奇。”
其实,在没去沙川市之前,林鹿也和林成一样,对于外面的世界一无所知。
她是名副其实的井底之蛙,对于外界的认知,完全来自教科书。
她甚至没有一点闲钱用来买课外书,好在她与同学之间的关系都处得不错,偶尔遇到感兴趣的书,她会问同学借来看。
对于安徒生、对于格林、对于迪斯尼……她全是去到沙川市读了大学后才有所了解的。
四年里,她接触了许许多多新鲜的事物,音乐、美学、文学、电影……太多有关于美好的事物以各种方式呈现在她眼前,目不暇接,数也数不清,那些都是秋水镇上没有普及给她的另一个世界,她热烈追随,喜欢至极。
秋水镇是落后的,是闭塞的,在林鹿十八岁之前,都没听过一首周杰伦的歌。
现在的林成就是曾经那个被禁锢在笼子里的自己,所以林鹿希望,在不久的将来,自己可以带父母和林成去见见秋水镇以外的世界。
同样的夜晚,时敛森带着王天天去她和林鹿租借的小屋收拾东西,王天天指了指林鹿的小房间:“鹿鹿东西很少的,要不你帮她整理一下,能带多少带多少得了。”
时敛森想想也好,别让她再踏入这里半步了,这个破旧的屋子楼层低矮,他伸手就能碰到天花板,若是长久地生活在这里,心要压抑死了。
林鹿的房间面朝西,冬冷夏热,屋内连个挂壁空调也没有。
房间不足五平方米的大小,床、衣柜和化妆柜全挤在一起,身高腿长的时敛森站在屋内,显得这间屋子更加局促狭小。
他蹲在衣柜前,将林鹿叠挂得整齐的衣物收拢在行李箱里,衣服很少,三两下就打包完了。
只不过,林鹿的衣柜里藏着一件黑色的男士针织衫外套,挂在所有衣服的最里侧,唯独这件是泡过柔软剂的,散发着淡雅的松木香。
这件衣服是时敛森惯穿的品牌,设计简约,价值不菲。
他当然记得,这是他回国的第一天就遇见林鹿的那天晚上穿的那件衣服,他们不约而同帮助了一个走失的小女孩。
只是好心办坏事,最后将自己牵连进了警察局,待言子承将他带出去之后,已是清冷的深夜。
当时的自己,怄气又愤恨,为了以示不满不公,直接将这件衣服扔在了警察局,却不料这件衣服居然会原封不动躺在这里。
时敛森双手捧着这件衣服,凑到鼻尖闻了很久的香味,他想不出林鹿这么做的原因,但他相信直觉,也许林鹿在那时就对他一见钟情了。
这个认知,叫他心潮澎湃,他应该收回之前对林鹿说的那句话了,他曾说不知道为什么就会喜欢上她,但就是喜欢上了,或许他从来都是知道原因的。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陈乐天从军伍回到京城,家乡的一切似乎都没变。而他,想做个修行者,可以御车飞行,享受着众人的欢呼。...
当周坤用一仓库的西州蜜从巨龙那里换了一把金币,他觉得这生意可以做当异世界为了周坤带来的一箱火龙果抢破了头甚至引发了灭国,他觉得这生意很有赚头当周坤周围的水果批发商哭着喊着要买他从异界带回来的水果...
谁说丧尸一定很恐怖了在星际未来世界,丧尸也可以当宠物养的。只是唐少安想要表示我明明网购了一只金丝雀,为什么宇宙快递给我送来的却是一只丧尸你妹呀,这个脸部发青,还整天吃生肉,动不动就吼的家伙,哪...
他,穿越至三国成为八岁孩童被童渊收养,与赵云,张任和张绣称兄道弟,于洛阳凭借卓越的见识获得蔡邕赏识,并成为蔡邕的门生,在虎牢关之战与吕奉先大战两百个回合,从此声名鹊起。他麾下谋士猛将无数,能与当世枭...
人生最悲惨的事情,莫过于你以为到达了顶峰,可是一下子摔下了山崖。醒过来唐咏诗成了一名胖纸。还是一个在婚礼上被抛弃的弃妇。胖纸又要自杀了杀猪般的叫声在医院里响起。唐咏诗左看又看,谁自杀咋没有看...
康熙三十年大选,乌林珠身为乌拉那拉家的嫡女,进宫选秀。目睹了四阿哥的热门抢手,各种秀女争奇斗艳后,她默默地同情了一把未来的四福晋,做等撂牌子回家。谁知道等来的却是她即将成为那倒霉的四福晋的暗示。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