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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9章(第3页)

我只不过是爱他,不管多么病态,多么可耻,我的爱却是真的,比世界上所有的东西都纯洁。

他再不和我亲近了,但却也没赶开我。

我想,他对我也有感觉,只是他贵族的身份和地位,还有日常的伦理道德不允许他那么做。

我们就这样僵着,其实我并无所谓,我只要每天能看到他就好。

可是不久后,他走了。

我掏心挖肺一样的痛苦,但我知道,他是去寻找力量,因为他想统一大陆,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他。

可他为什么不找我呢?我有天生的魔力,我能让人返老还童,有了我,他一生做不到的事,可以两世,三世,无数世的来做,就算能力不足,但超长的时间可以弥补一切。

可惜他没找我,而是找了个幻灵女人,生出一个魔法强大到可以毁灭一切的孩子——阿德斯。

而不管他多恨那个幻灵和半人半魔的儿子,他都在关注阿德斯,全身心的只注意那个孩子。

我妒忌得发疯,如果他不在我身边就罢了,但在我的视线中,我不能容忍他对别人的注意力大过我,何况那孩子渐渐成了他的唯一。

于是我决定破坏的他的一切,既然他不爱我,就让他恨我吧,至少那种恨也是唯一。

我做到了,我等了十八年,利用了那个孩子,报复了我的哥哥。

当我看到他绝望的眼神,痛恨我的样子,我心里像被刀剜着,可却又无比的快乐。

他想要的一切都没了。

他死了。

我想要的一切都没了,因为他死了。

而我活着,我要一直活着,因为活着才能痛苦,因为痛苦是我唯一有为他做的。

而且我要等那个孩子回来,等他亲手送我下地狱。

我相信,我那个混蛋哥哥,我最爱的人,正在地狱的烈火中等我。

不管那有多可怕,我愿意去!

外篇路易篇(风是抓不住的)

我是追风家的公爵。

我叫路易,金发碧眼的英俊男子,而且还兼之勇敢热情。

我似乎无所不能,高贵的地位,了不起的功绩,漂亮的外貌,不过我的恋爱很失败。

在我的家族,女人是不追求的,我们靠抢。

金钱财物,我们不抢,因为那是别人的辛苦劳动,可女人不同,我们抢来她们,而且坚信她们会愿意,就算开始时有点抗拒,早晚也会自动臣服于我们。

因为我们是骄傲的民族,相信本族的男人是纯粹的男人,没有女人会不喜欢。

世代以来,我们就靠这种方式寻找爱情与婚姻,我得自豪的说一句,本族中的夫妻都很恩爱,抢的方式居然比追求来的爱情更能长久,相信这是很多人无法理解并且不能相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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