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这叫运动鞋,塔撒大陆上绝无仅有地一双,名叫阿迪达斯。
还有,她拿下了脖子上挂的红宝石,听说是福临家地阿孟候爵为了庆祝她继承盈禄家而送的。
那不仅贵重,而且代表了极度的好运。
我憎恨那个奴隶贩子盯着小姐美丽的光脚看,但我无能为力,直到那个混蛋意识到红宝石和运动鞋都是极为贵重的东西,当场答应用卖剩下的所有奴隶来换。
其中包括我,小三三,小一和小二二,这四个后来成为小姐心腹的人。
我们被买了下来,而且被允许洗热水澡,吃饱饭,换上温暖的衣服,甚至还允许我们在大车店里睡觉。
这不算是最好的待遇,但起码她拿我们当人对待。
但直到那时,我对小姐也没存了好心。
我想利用她的善良,找到逃跑的机会就走,还要偷走她一大笔钱。
不过,她给我们戴了一种魔法石做成的手链,我每当走出一定的范围就会头脑发昏,最后又走了回来。
因为这,我痛恨过她,觉得她是虚伪的人,假好心,既然同情奴隶,为什么不放我们走?但随着我随她东奔西走的做生意,渐渐的,我开始了解了她。
她是真的反对这种贩奴的制度,她把每一个奴隶当成平等的人看。
后来她自己也开始贩奴,因为她改变不了大陆上的风气,所以想让奴隶们能过得好一点。
当自由贸易城邦的所有奴隶都希望被她贩卖,我开始真心为她折服,最后爱上了她。
七年,七年的时间不长不短,但多少次生死与共,多少次她真心的信任,多少次我们度过最艰苦的日子,到后来,我发现我逃跑的心愿已经完全消失了,更不用提我要利用她的初衷。
现在的我只想待在她身边,如果有机会,就成为盈禄家的人,和她同在一个家族。
这就是我全部的心愿。
后来,她遇到了一个佣兵之王,保护她的责任就不是我的了,我很失落,但是只要小姐能够幸福,我就满足了。
我看得出,那个男人虽然可怕,但对小姐真心一片。
我是男人,我可以了解,当一个强横的人肯为一个女人柔软,那么这一生,他也不会辜负她。
所以,我放心了。
不知道盈禄家的领主会不会换成小姐的弟弟,但无论如何,和小姐一起风风雨雨走过七年,就足够我用一生去回味和追忆。
我将成为盈禄家正式的族民,小姐还说会给我一块封地,让我成为盈禄家的属臣。
对此,我无所谓,小姐高兴怎样就怎样吧,只要她记得我,偶尔对我微笑,我就满足了。
她释放了我,可是我却成为她心灵的奴隶,可是我甘之如饴。
诸神在上,愿她得到幸福。
外篇月色撩人(上)
嘶叫一声,我奔跑起来。
要问我是谁?我只能给你如下形容词汇,最帅的、最漂亮的、最酷的、独一无二的、简直好到没边的、天下第一的——呃——大马,霜雪。
唉,不过我这天上无二,地上无双的超级好马却遇到了一个不负责任的坏主人,阿德斯。
还死神阿德斯呢?切,在我眼里,他就是个磨磨叽叽、有事全闷在心里,明明爱一个女人爱到极致,却偏偏不说出来的闷葫芦,真是急死活人,不,是急死活马。
想当初,他对人家孤儿小姐垂涎三尺,心里爱得不得了,却不敢动手动脚的时候,我给他创造了多好的机会,他居然没把握住,急得我抓耳挠腮,恨不得我不是一匹马,而是一个男人,上前直接把孤儿小姐推倒,这不就结了?
唉,可怜我风华正茂、年轻健壮、正是交配播种好时期的大公马,找不到可爱的小母马,有心给主人做个媒吧,他还那么没用。
想当初,我那主人阿德斯初遇我时,我根本看不起他。
人类有什么了不起,我可是神马,有了神格的动物比人类就强。
何况我听说我祖上是龙马,后来退化了就是了,但血统绝对一级高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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