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久以来,一直有一个传说,说帝向有一位遗腹子,尚在人间,扈叟也听说过这个传说。
躺卧在地的少年,沉沉睡着,他起先睡得并不踏实,还会呓语,但渐渐药物起了作用,他发出均匀的呼吸,安然沉睡。
扈叟伸手捂下姒昊的额头,烧退了。
毕竟年轻,身体好,病去得快。
姒昊在夜晚醒来,他是饿醒的,他醒来后发现头不疼了,烧也退了,整个人仿佛是前所未有的舒坦,只是饥肠辘辘。
姒昊闻到米粥的香气,他看到扈叟正在熬菜羹。
“吃吧。”
扈叟盛上一碗,递给姒昊。
“多谢。”
姒昊端正坐着,接过碗,慢慢食用。
扈叟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他和儿子和儿媳关系不好,虽然儿子也在放牧,但两家住得远。
扈叟的女儿嫁去狗尾滩,偶尔她会来探看扈叟,送些米粮。
这位老人,平日里和一条老狗为伴,过着孤零并且清贫的生活。
扈叟并非牧奴,他在角山放牧一辈子,在牧民中颇有些威望,就是牧正也敬他几分。
“扈叟,我明日要去狗尾滩买矛。”
姒昊吃完一碗菜羹,又到陶釜中盛一碗,釜中菜羹还有大半,显然扈叟多做了他的份。
“把我一块皮子带上,换点面。”
扈叟差遣这个腿脚利索的年轻人,可一点不含糊。
扈叟用陷阱捕捉到一头鹿,肉做脯,骨做器,皮最值钱,鞣革后,拿去狗尾滩,可换不少东西呢。
姒昊应声好,他掏出一颗彩陶珠,递给扈叟看,扈叟端详一番,说:“虞城的彩珠,一颗能换两袋面。”
“我想用它跟工匠换一柄青铜矛,足够吗?”
姒昊询问,他不那么懂当地的易物方式,角山许多贵重之物,在任邑并不贵重,所以姒昊不晓得彩珠在狗尾滩的价值。
“若是敝旧的长矛,他兴许换你。”
扈叟没问姒昊彩陶珠从何而来,他觉得姒昊会有并不奇怪。
姒昊想,那就用一枚石贝币去换一把,石矛险些要了他的性命,角山野兽不少,再不可如此。
虽然使用石贝币,有一定风险。
贝币为货币,若非贵族及贩货之人,不可能携带它,而姒昊是位牧人。
第二日,姒昊携带扈叟的鹿皮,带着炭去狗尾滩。
带炭是扈叟的意思,说是此地过去狗尾滩,草泽多蛇。
别看炭是条老狗,非常勇猛,年轻时,连熊都搏斗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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