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有话说:
更新了,大家久等了!
本章给大家送评论红包!
第40章酒后真言
都说糖尿病人吃什么都不香,但这顿饭是例外,有了红烧羊肉压阵,Jimmy享用生平难得满足的一顿饕餮,他似乎回到自己的二十年代,那个一人独饮一件啤酒,也能面不改色,不必担心第二天空腹血糖的时代。
这顿饭在金曼曼看来是很成功的,Jimmy喝到第三瓶时就完全多了,拉着林阳絮絮叨叨,全在忆当年,不过,他说起家乡话,所以Irina和金曼曼大概都是听不懂的。
一顿饭吃了四个多小时,最后一箱啤酒见底,Jimmy去吐了两次,总算不喊‘我还能喝’了,剩下三个人都没有喝醉,Irina喝红酒,林阳喝了很多啤酒,但脸不红气不喘,金曼曼干脆一口没喝,三个人合力把Jimmy送回酒店,把他放在床上,呈侧卧姿态,又给他垫了个塑料袋,善后工作才告结束,金曼曼很想帮Jimmy脱鞋,但还是忍住了——Irina好像已经很美国化了,并不在乎丈夫穿鞋上床,但金曼曼还是忍不住多事地心疼酒店上好的床品。
“你还好吧?”
等电梯时她问林阳,“我可以自己打车回去,不过我先帮你叫好代驾——”
话音刚落,她赶忙扶住林阳,林阳一只手按着她的肩膀借力,一只手捂着嘴就说了三个字,“洗手间。”
他应该在极力憋着不吐,金曼曼不敢再说什么了,一边拍着他的背安抚,一边带他疾步走进电梯,猛按大堂那一层,电梯下行时林阳明显颤抖了一下,金曼曼在心底疯狂祈祷他别吐在电梯里,还好,林阳忍耐力很强,酒劲也都是一阵一阵,等到了一层,他几乎已经可以自己走了,金曼曼只需要扶一扶方向。
她在洗手间门口等了十几分钟,林阳再出现时,脸上已经是一片潮红,他应该是吐了好几次,外套不见了,衬衫倒还干净,领带团巴团巴握在手里,领口开了几颗,金曼曼问,“西装就不要了?”
那件西装不便宜的,至少要四五万,而且应该是定制款,就算沾上了呕吐物,金曼曼觉得就这样扔掉也很可惜。
林阳反应比平时要迟钝一些,过几秒才挥了挥手,“不想要了,送给门童吧。”
好吧,金曼曼也不能进男士洗手间去捡回来不是?她小心地扶着林阳,“还能坐车吗?要不要开个房间休息几小时?”
她可以帮林阳开好房间,就不送他上去了。
“没事,我喝点冰水缓一下就行了。”
林阳看起来正在逐渐清醒,自动拐进大堂吧,要了两瓶冰矿泉水,“你先回去吧,自己叫车可以吗?”
金曼曼倒是更宁愿他上楼去,现在这样叫她怎么走?没见大堂吧里几个客人都虎视眈眈地看过来了吗?他们可不知道林阳刚才吐过,估计顺着深V线往下看,见到隐约起伏的胸肌,只觉得秀色可餐。
——这要是林阳被女的缠上,也就算了,最怕他被男的捡走,那后续金曼曼就过意不去了。
“我没事的,现在才九点多,那我一起上车回去吧。”
她再次感到不会开车的不便。
林阳揉了揉眼睛,他的思绪仍是不完整的,回话也很慢,冰水拿到就抵着自己的额头做冰敷,富二代为了生意进出酒局,喝醉了一样狼狈。
金曼曼看着他,心想林俏大概是绝对吃不了这个苦的,也没有安排饭局的能力。
虽然林俏的母亲是学霸,似乎要比林阳的母亲更聪明一点——她不禁开始好奇,后天的培养和先天的遗传哪个更重要。
由于林总看起来哪个小孩都没管过,这个问题也可以变成,社会层面的期待对于人格的雕塑有多重要。
算是个好老板了,至少没推她去挡酒,当然,或许也是因为Irina不需要她来喝,便已经被搞定,金曼曼不愿进企业做事,就是因为这点,长得好看的女员工太容易被当成商业饭局上的工具人。
大家都喝,连老板都喝成孙子,凭什么你不喝?
世上不靠喝酒能做成的生意大概还是太少了一点,或者说,凡是不用靠酒谈的生意,都对其他的素质有更高的要求,酒不是必需品,但是很多人都喜爱的捷径,林阳可以用它来弥补自家企业并不特殊的竞争力。
“红烧羊肉,不是我在N市吃到的味道。”
他说话时还闭着眼,冰水从额角滑下,好像汗珠,润湿唇瓣,嘴里传出一股浓烈的薄荷香——看来吐完后是吃喉糖了,金曼曼有时觉得林阳的风度有些在学荀嘉明,但他在酒后对这些细节的注意又显得很精致。
(荀嘉明也有需要喝酒的时候吗?有吗)
“啊?”
金曼曼反应了一下,才明白林阳是在聊天。
“嗯,的确不是,我要求减糖减盐,用低盐酱油做红烧。
你吃着会觉得太淡的。”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自爆身亡的某女没想到自己会被一个系统给救了,还把她给整穿越了。穿越了也就算了,首要任务居然是要追一美男子对话一系统主人,女追男,隔层纱,勇敢大胆的上前追吧某女这隔的是块铁纱对话二...
★绝赞日万中,预收如何温柔的杀掉精灵,亲友预收和纲吉君补魔的二三事by北朝★她现在极其肯定,她穿越了。原因在于她身处妈妈的肚子之中。出生后看到那个小小团子。云雀。总之,现在云雀变成了我哥哥...
平凡了几十年的程佳终于不平凡了一回,她,重生了重生成了一个胎儿远离城市,远离现代化,生活在七十年代的小渔村,程佳佳的日子不要太逍遥遛狗斗鸡,上山下水,还有个妹控的小哥哥保驾护航,再来个憨厚老实...
楚风穿越到妖魔横行的仙侠世界,成为了蜀山剑派一名天赋平平的弟子,原以为自己会咸鱼一生,却没想到觉醒了神级签到系统,别人苦修才能变强,而楚风签到就变强!在锁妖塔签到,获得奖励混沌剑体。在三皇殿签到,获得奖励伏羲剑。在三清殿签到,获得奖励紫金红葫芦!楚风本着不无敌,不轻易下山的想法,在蜀山剑派足足签到了五百年。直到一日,十万年前被封印的绝世大妖,天妖皇杀上蜀山剑派时,楚风不得不出手Ps御剑乘风来,除魔天地间,我在Q群1046449163等你饮酒论道!...
夏之,一个来自低级文明的蓝星人,传闻靠着关系进了星际联盟十大军校之一瑞恩军校父亲说你季姨是季氏掌权人,你大哥是商业之子,你二哥自小就是天才,你不要去招惹他们,丢了脸面。进了瑞恩军校之后,夏之自...
一朝重生,最苦逼的真千金夏至就把假千金和自己未婚夫来了个捉奸在床!重生第一剑,先斩负心人。看她金蝉脱壳,去往边疆天高任鸟飞。夏至从第一次在火车上遇到周正安递给自己馒头开始,这个人就阴魂不散,每一次吃饭的时候都出现在自己周围,殷勤的又是给自己夹菜,又是给自己夹肉。什么好东西都要让自己先尝一口。夏至一边吃的美滋滋,一边警告自己,此人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最后见过世面的夏至变成了周正安的媳妇。周正安从小没有味觉的周正安在火车上遇到一个看着自己手里馒头流口水的姑娘,好心的姑娘把自己送的馒头直掰走了一半,从此周正安打开了味觉的新世界。每次吃饭的时候,夏至尝过的饭菜,他就能吃出来这饭菜的味道。他围着夏至团团转,什么夏至要嫁人?老子的媳妇儿谁敢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