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但也不是什么好人,她来往的那些朋友都是什么样的三观?”
单修谨说,“对这种人,我觉得我担心你和她们来往多了会有改变,其实也很正常,不算过分吧?”
“哪敢觉得您过分。”
他们一起走进工作室,金曼曼啪地开了灯,但已经没了画包的心情,反而异常烦躁,这些话她本来不愿说出口的,因为觉得单修谨自己可以体谅得到,“那你能不能为我想想?服装设计师、造型师,我倒也想做啊,这不是得慢慢积攒人脉吗?是,现在客户层次是不高,那谁不是从底层做起呢?我不想去巴黎时装周开展吗?我有钱吗?我就是要追梦也得把生活费先赚出来吧!”
单修谨去洗他带来的西瓜,金曼曼心里还有气,“你要吃再切,我减肥,不吃。”
好了,现在西瓜也不吃了,单修谨就去拿苏打水,金曼曼要接又不甘心,拿过水瓶想抽打单修谨几下,又觉得他连被打都不配,坐在沙发一角把自己蜷起来,满脸的丧气。
她这样子就像是一只小狗儿,单修谨就算决心做个诤友,心也软下来了,很想祭出男人的拱火专用语‘算我错了行不行’,但他到底还不算一般的直男,知道金曼曼可不吃这一套,便特意走过去看Ceci那个半成品的假包,“嗯,挺有艺术感的呀,这个是油画还是水彩画?”
金曼曼对画画上的事情是很难忍住不搭腔的,“你傻啊,谁在皮包上画油画,肯定是水彩画啊。”
话匣子便重新打开了,单修谨又看了下她给林俏画的包,“这个更好看一些。”
“主要是面前这个是假包,”
金曼曼说,“虽然你当然也不懂得什么真假,而且好的赝品甚至比真品的手艺还要好,但是这种比较差的仿品,还是会给你一种气质上直观的感受,那就是这个包看着并不是很贵,给你以一种呆板僵硬的感觉,因为它的料子不是设计中的料子,但是还是按照设计中的样子做出来了。”
单修谨摆出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衣服也是一个道理。”
“所有的艺术品都是一个道理,贵的东西在于它的思路是完全原创的,没有别人的痕迹,”
金曼曼说油画,“它采用的技法和光影,完全都贴合于作品本身。
很少有仿作能调整得比原作更高明,所以老师都是在看你自己的东西,很多稚嫩的作品会得到夸赞,但一些群众觉得很好看的画,完全照搬了别人的技法,连一点自己的精神都没有,业内人士的评价并不高。”
“还有衣服,衣服的设计也是这样,逐渐向下流动,一个廓形被高定采用的时候,它是最自然的,当然也最贵,逐渐地往下去流动到快消品阶段,就显得呆板了。
所以你看很多衣服会觉得有点怪,没有灵魂,甚至不如自己手裁,这是一个道理。
很多学服装设计的穷学生攒钱买奢侈品,不是说被消费主义洗脑,他们是希望能近距离沾染到大师设计的一点余味。”
金曼曼知道单修谨其实是有点引导的意思,但她的话还是忍不住多了起来,这是她在生活中很难和别人谈起的话题,在这个年代,人们疯狂追捧的奢侈品,似乎只是追捧着一种消费的欲.望,并不在乎其中蕴含的艺术元素,就连奢侈品牌也越来越多地把自己当成了大众化供应商,艺术正在逐渐地从平民的生活中消失,尽管它从最开始不怎么亲民,但这还是让金曼曼有点儿失落,好像正在失去自己从小拥有的一种权利。
“这么说,你不该画这个包,”
单修谨半开玩笑地说,“你画林俏那个,是艺术和艺术的叠加,这个包就不同了,它的呆板会拉低你作品的格调。”
这句话其实比单修谨刚才的哪句话都更锥心,因为单修谨非常的正确,而且——金曼曼意识到,这是以前的她会极力避免的事情。
金曼曼以前也很缺钱,她有自己精于算计的一面,但她一向避免用自己的艺术天赋去赚钱。
她总觉得有些东西是不该和利益联系在一起的,美术——尤其是这所有东西中最值得她去珍惜的东西,它对金曼曼来说尤为特殊,金曼曼在家道中落、父母双亡以前,有过一段很快乐的童年时光,她从小就学画,母亲带着她到大城市看画展,她们一看就是一天,坐在美术馆外的中庭,在烈日下吃面包喝水当中饭,现在想想,那旅程似乎也是很寒酸的,但金曼曼回忆从前的旅程,洋溢在心中的总是一种难以言喻的富足感,那时候她从没想过,自己会在一个假包上画下一幅作品,甚至从头到尾都没有想起过什么画家的坚持和尊严。
艺术这个东西,如果你不把它当回事,那就永远都不可能再有什么进步了。
金曼曼在单修谨身上找到的是自己的麻木,这种麻木格外地让她刺痛,也让她有些心惊,她是不是已经受到了客户们的影响,开始一点一点难以避免地往下坠落下去?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自爆身亡的某女没想到自己会被一个系统给救了,还把她给整穿越了。穿越了也就算了,首要任务居然是要追一美男子对话一系统主人,女追男,隔层纱,勇敢大胆的上前追吧某女这隔的是块铁纱对话二...
★绝赞日万中,预收如何温柔的杀掉精灵,亲友预收和纲吉君补魔的二三事by北朝★她现在极其肯定,她穿越了。原因在于她身处妈妈的肚子之中。出生后看到那个小小团子。云雀。总之,现在云雀变成了我哥哥...
平凡了几十年的程佳终于不平凡了一回,她,重生了重生成了一个胎儿远离城市,远离现代化,生活在七十年代的小渔村,程佳佳的日子不要太逍遥遛狗斗鸡,上山下水,还有个妹控的小哥哥保驾护航,再来个憨厚老实...
楚风穿越到妖魔横行的仙侠世界,成为了蜀山剑派一名天赋平平的弟子,原以为自己会咸鱼一生,却没想到觉醒了神级签到系统,别人苦修才能变强,而楚风签到就变强!在锁妖塔签到,获得奖励混沌剑体。在三皇殿签到,获得奖励伏羲剑。在三清殿签到,获得奖励紫金红葫芦!楚风本着不无敌,不轻易下山的想法,在蜀山剑派足足签到了五百年。直到一日,十万年前被封印的绝世大妖,天妖皇杀上蜀山剑派时,楚风不得不出手Ps御剑乘风来,除魔天地间,我在Q群1046449163等你饮酒论道!...
夏之,一个来自低级文明的蓝星人,传闻靠着关系进了星际联盟十大军校之一瑞恩军校父亲说你季姨是季氏掌权人,你大哥是商业之子,你二哥自小就是天才,你不要去招惹他们,丢了脸面。进了瑞恩军校之后,夏之自...
一朝重生,最苦逼的真千金夏至就把假千金和自己未婚夫来了个捉奸在床!重生第一剑,先斩负心人。看她金蝉脱壳,去往边疆天高任鸟飞。夏至从第一次在火车上遇到周正安递给自己馒头开始,这个人就阴魂不散,每一次吃饭的时候都出现在自己周围,殷勤的又是给自己夹菜,又是给自己夹肉。什么好东西都要让自己先尝一口。夏至一边吃的美滋滋,一边警告自己,此人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最后见过世面的夏至变成了周正安的媳妇。周正安从小没有味觉的周正安在火车上遇到一个看着自己手里馒头流口水的姑娘,好心的姑娘把自己送的馒头直掰走了一半,从此周正安打开了味觉的新世界。每次吃饭的时候,夏至尝过的饭菜,他就能吃出来这饭菜的味道。他围着夏至团团转,什么夏至要嫁人?老子的媳妇儿谁敢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