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凶手应该是在凌晨2点至7点这段时间把装有金巧尸体的纸箱送到金家门口。
在这个季节里,6点钟左右,天就已经开始亮了。
因此,凶手最有可能是在凌晨2点至凌晨5点之间将纸箱送至金家。
而这段时间,这是人的睡眠最为深沉的时候。
所以,当干警们调查周围的群众是否听到拖拽物品的声音,是否目击到可疑车辆的时候,几乎每个人都摇头。
只有一个患有前列腺炎的中年男子说他4点多左右起床上厕所的时候,隐隐听到楼下有汽车发动的声音。
至于车型、牌照、驾车人特征,都无从考证。
关于装尸体的纸箱,警方调查了本市各adidas专卖店和专柜。
得到的信息是:这种纸箱是装运动服的货箱。
店里把货取出来之后,就把纸箱卖到废品收购站,偶尔有店员需要纸箱,也会拿一两个回家。
全市共有大大小小的废品收购站上千个,逐一调查的话,需要费些时日。
至于那片陶片,警方在调查中发现,它来自于一件英国陶艺家葛瑞森·派瑞的作品的仿制品。
而出售这种仿制品的工艺品销售点不计其数,调查购买者无异于大海捞针。
和走廊里郁闷的老赵简单打个招呼后,邰伟一头钻进办公室,一边死命揉着太阳穴,一边翻开案卷,一页一页地逐字看下去。
邰伟疲惫不堪地离开市局的时候已经接近午夜了。
在一家路边的馄饨店里,邰伟一边喝着加了胡椒粉的热汤,一边看着笔记本上潦草的几行字。
就在下午邰伟头昏脑涨地看案卷的时候,他突然想起了方木。
记得这个小子说过什么“标记”
、“需要”
的理论,实在没有头绪的话,不妨按照他的说法试试。
命案侦查的重要突破口是弄清凶手作案的动机,这样可以把犯罪嫌疑人的调查范围缩小。
而犯罪现场的痕迹,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凶手的作案动机。
女童虐杀案的疑点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虐杀手段。
作为一个成年人,杀死一个7岁的女孩,可以说易如反掌。
凶手为什么要费时费力地活活将金巧虐杀致死,并且在死后奸尸呢?如果说是要表达出凶手的某种特殊需要的话,那么这应该是一个性心理变态者。
第二,录像带。
凶手拍摄了死者金巧的下体特写。
这又是出于一种什么需要呢?如果说是为了将来进行性行为时刺激性欲或者收藏的话,为什么仅仅拍摄了15秒,又为什么要将其送至被害人家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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