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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第2页)

我都快成祥林嫂了。

这一段话痨结束之前,我再说一点件关于这文的八卦。

其实……按我最初的设定,这两人本来是用不着离婚的。

毕竟离婚是件多么伤筋动骨的事儿,而且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而我向来是乐于为和谐社会做贡献的好公民。

只是嘛,那个番外写到大半的时候,我突然发现,不让他们离婚,这番外我就写不下去了。

所以,我思考了十秒钟后,决定:离吧。

当然我因为恶意拆散人家姻缘付出了代价。

后来开始写正文时,我足足折腾了十二、三万字,才把他俩给捣腾得劳燕纷飞了,而且那是我写得最不满意的一部分。

要知道,这个文,我原计划一共写15万字就应该打住了,结果我整整多写了一倍的字。

在努力拆散他俩的时候,因为我一直是按部就班的人,做不来呼啦一下就离婚的事,于是翻来覆去地折腾,心急的读者说:拜托,快让他们离婚吧,早死早超生。

厚道的读者说:拜托,你就忘了番外那码事儿吧,让他们闹一闹合好吧。

不离当然是不行的,不然我那六七千字的番外岂不是白写了?于是在经过了艰苦卓绝的奋斗后,这两人终于一拍两散了。

据说有心软的读者哭了,然后无良的区区在下我乐不可支,我终于把最难啃的骨头给灭掉了,哈哈哈。

(三)

就这样,几千字的番外在情人节的夜晚贴到网络上了,居然有读者(MS主要是友情的成分)。

过了一两天,这少数读者中的少数人问:“咦,正文呢?只有番外没正文啊?”

于是我开始写正文了。

年过完了,鞭炮放完了,连幻想中本该只是闹闹别扭的男猪女猪都被我搞离婚了,原先构思的那个以新年开始的开头似乎也写不下去了。

正逢当日工作很烦,领导找我麻烦,同事拖着我讲八卦,所以就有了那个模拟了一下《长腿叔叔》开头第一句话的网络版的开篇。

写着写着又写了几天,我的十位数读者发现不对劲了:“咦,男主呢?倒底谁是男主?”

“放男猪!

放男猪!”

不是我不想放他出来,而是我不知道怎么把他放出来(尤其当我还不知道他应该是个什么德性的时候)。

后来……在我写了足足一万字,又熬了一个很没劲的夜之后,终于把他踢出来了。

这一点说起来真要感谢猫先生了。

故事里,程先生喝得有一点点高,悄无声息回了家,把刚洗完澡的女主角吓了一大跳。

事实上,就在那之前的一两天,猫先生又一次舍身为公去做三陪(陪吃陪喝陪聊),我估摸着他至少要夜里十二点归家,谁料那日他早回来一个小时。

于是一边洗着澡一边天马行空想象着的我,一走出浴室门,就发现黑灯瞎火的客厅里坐着人,而我居然没听见门开的声音。

虽然半秒钟后我就认出那是屋主之一,但那没能阻止得了我的大脑与行动的不配套,所以我尖叫“啊”

,把半躺在沙发上睡着了的猫给吓醒了。

他说:“半夜三更的,你想吓死人啊。”

喵的,典型的恶人先告状。

受惊吓的后果是,我的心跳十分钟后才恢复正常,然后我得到了男主角该怎么出场的灵感。

后来我的编辑说:“男主角出场是不是太晚了?”

我说,嗯,是啊。

于是出书版里,这一段提前到了第一章。

我更喜欢书版的这个开头,但是在当时,我根本写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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