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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次,都是命运找到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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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一次见到了他。
那是在1946年中,在他们初遇又分离之后的第十七个月,皮尔斯把经过三轮筛选最终正式组合完毕的特战队(他妈的他们就不能想个有点创意的名字吗?)成员全部集中起来,告诉他们,小组里最重要的那个人终于要就位了。
群情激昂,当然。
他们中的一部分曾经和他合作过,都和朗姆洛的情况差不多,剩下的那部分至少看过他的漫画,虽然漫画里把他画成了一个死小孩儿。
小伙子们现在已经全都知道他的身份了,皮尔斯向每个人明确透露了这一点,让他们一边签下卖身契,一边签下保密合同。
他们就是为了他而聚集在一起的固定小队,将成为他的眼睛、他的手臂辅佐他作战。
“战争已经结束,但人类世界的混乱与动荡并没有结束,我们的敌人一直在那里,”
皮尔斯对他们说,他的嗓音并不高亢,反而轻声漫语,就像是个温和的父亲,但是他说出的话语总是充满了煽动性,“你们是精心挑选出的战士,我给你们的也是最好的战斗核心。
你们是为了改变世界而存在的,你们的任务是塑造历史,永远记得这一点,Myboys……”
这群平均年龄二十出头的肌肉蛋子们似乎听得很是热血澎湃,而布洛克?朗姆洛只是默默在内心翻了个白眼。
他不喜欢皮尔斯,本能的不喜欢;他更加讨厌一切庄严宏伟空洞的名词,那总会让他想起墨索里尼。
他是个彻头彻尾自私自利的现实主义者,二十四年的人生经历早已教会了他,和这些东西沾边总没好事。
不过无所谓,反正他不是为了这个来的,看在他的薪水份上,他当然应该忍耐上司。
朗姆洛站在后排,感觉百无聊赖,不知怎的一回头,就看到那人正环抱双臂悄无声息站在侧后方不远处,穿着没有任何标志的普通作训服,肩膀上背一只小背包。
他看上去那么……寻常,身材不够魁梧,肌肉也不够雄壮醒目,他有点惫赖地倚着门框,微微仰起脸,唇边甚至还挂有一抹戏谑的笑容。
他发现了他的凝视,竖起一根手指挡在嘴唇前面,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朗姆洛迟疑着点头。
对方嘴角边的笑容更明显了,他侧头示意皮尔斯的方向,摆了个无声的口型。
朗姆洛认出来了,那毫无疑问是一个词:傻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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