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书网

第三十二章(第1页)

第三十二章

照例是搬了一床被子进来,并排铺在床榻上。

王姝秉持着多问一句没错的原则,询问萧衍行床内床外。

毫不意外还是床外,这位爷一如既往的清心寡欲和让人放心。

不过王姝今儿却没办法早睡,还需要记录一些实验资料。

做一次实验都必须严格做好实验记录。

记录实验实施过程和在实验过程中的一些发现,以及相关证据。

以便做出及时的分析和后续比对实验保存数据资料。

这个过程中,能够有很多的发现。

是王姝这么多年来进行水稻、麦种等杂交实验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抬头瞥了一眼萧衍行,王姝眉头皱了起来。

关于杂交稻的事情,王姝有意藏拙,自然不能再像往日那般大咧咧的毫不遮掩。

可是若不做记录,王姝怕过了最佳的记忆时间,可能会有遗漏。

思来想去,王姝还是命芍药取了笔墨纸砚过来。

实验成果更重要,趁着如今记得最清楚时记录下来,省得后期复盘时有遗漏。

再来,记录用简体字和英文写,这个时代的人根本看不懂她写了什么。

心定了定,王姝撩了撩头发。

头发太厚,不绞干的话,靠风干不容易。

王姝作为一个后世的灵魂,对露出后背其实没有太多的羞涩。

但杵在这个时代背景下,她觉得还是入乡随俗少些比较好。

虽说这位爷比和尚还清心寡欲,不过该注意还是得注意。

王姝已经在这站半天了,一直面对着萧衍行。

萧衍行挑着一边的眉头好整以暇地看着她,也不出声问。

王姝:“……”

忽然觉得自己就这般干巴巴地站着委实有些太傻了,干脆让铃兰取了一件薄衫过来。

披在肩上,挡住被头发滴水浸透的后背,走到了书桌旁。

铃兰拿了巾子过来替她绞干头发,她便到书桌旁坐下开始研磨。

说起来,王姝的毛笔字还是练过的,能写出一手很不错的狂草。

不敢说笔走龙蛇、入木三分,但也称得上赏心悦目。

王姝其实是早有字体的,后世人都自幼儿园便开始描红字。

王姝如今在一手好的硬笔书法的基础上,又融合了上辈子的用毛笔的习惯,写得一手潇洒大气的行书书法。

若是单看字,不知道的人怕是会以为写字的人是个性情豁达的男人。

研好墨,铺开了纸,王姝便开始快速地做关键点记录。

这些信息可以不用详细描述,只要能明白是何意,后期抽出时间重新整理一遍也不碍事。

她写字很快,落笔行云流水。

萧衍行静静地端坐在案几旁边,见素来咋咋呼呼的王姝忽然静下来,诧异地扬了扬眉。

屋子里安静下来,芍药下去沏茶,铃兰则站在一旁替王姝研磨。

王姝快速地记录了稻种的种植时间,栽种样品数量、温度、湿度、以及用来杂交稻种的品种类型。

去雄的时间点,套袋的时间和位置,所用的材料、以及方法。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本月排行榜
热门小说推荐
捡到一只始皇帝

捡到一只始皇帝

有什么比穿越到先秦去对抗白起更让人头疼?秦质子异人要将他的侍妾赵姬托付于我。书名又为始皇帝养成计划,捡到一只秦始皇。...

三国之群雄逐鹿

三国之群雄逐鹿

他,穿越至三国成为八岁孩童被童渊收养,与赵云,张任和张绣称兄道弟,于洛阳凭借卓越的见识获得蔡邕赏识,并成为蔡邕的门生,在虎牢关之战与吕奉先大战两百个回合,从此声名鹊起。他麾下谋士猛将无数,能与当世枭...

我在末世有个鱼塘

我在末世有个鱼塘

末日里,他们都叫我神农,我有些名气,爷爷给我留下一座山和一片鱼塘作为遗产,我在后山的血尸地里养血尸卖血灵芝,把血尸当做饲料在鱼塘养鲨鱼。我赚的盆满钵满不愁吃喝。但是其实我还有另外一个身份没有人知道,...

最佳女婿

最佳女婿

一代兵王,回归都市,入赘豪门,你以为很享受吃软饭可是一门技术活...

永恒圣王

永恒圣王

天妒之才,谓之天才。天才中龙凤者,可封妖孽。灵根残缺的人族少年,得神秘女子传授一部无上妖典,踏上修行之路。自此,一代妖孽崛起于天荒,令仙魔颤抖,诸圣俯首。我愿荡尽心中不平,求个念头通达,快意恩仇!...

反派女配不干了

反派女配不干了

预收年代文穿成男主的长期饭票,文案直指专栏,有兴趣的小天使们可以加个收藏呀。人参精霍瑜穿成了一个和她同名不同姓的年代文女反派。反派的妈妈难产死了留下一个嗷嗷待哺的小弟弟,她的爸爸飞快另娶一个继室...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