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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第2页)

五岁半的季一一穿越到了七年前,小一一攥着拳头,下定决心,再也不要让娘亲嫁给爹爹。

娘亲救了爹爹,爹爹这才娶了娘亲,季家人嫌弃娘亲出身不高,娘亲吃了好多苦。

爹爹空有一副好皮囊,和娘亲聚少离多,答应过娘亲不纳妾,几年后,爹爹却把自己的前未婚妻领回了府,任由前未婚妻对着娘亲耍威风,娘亲生了好大的气。

季一一总觉得自己要不了多久就会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弟弟或妹妹!

这样的爹爹,不要也罢!

季一一:“娘亲,你千万不要嫁给那个叫季时琛的混.蛋哦。”

戚幼萱:他就是你爹?

季一一心虚地眨眨眼,“不是!”

戚幼萱:……行叭!

文案三

真千金回府,假千金戚幼萱主动让位,去到了庄子。

一日,她在后山捡到一个男子,年轻男子伤势严重,昏迷不醒,腰间挂着的玉佩上,刻了一个“季”

字。

戚幼萱:原来这就是她未来夫君兼负心郎——季时琛,要不还是别救了,赶在他没醒之前,先把他弄死吧!

小剧场:

季一一掰着小指头,给自己挑爹,“娘亲,周叔叔温文尔雅,李叔叔孔武有力,王叔叔家里有钱,他们当我的后爹正好。”

季时琛:???崽,你爹还没死呢!

正在养伤的季时琛,觉得自己的心口更疼了!

第29章早死小娇妻的二十九天

沈暮朝想起了上元节那天夜里发生的事,当时他从水里救下了纪云窈,揽着女子的细腰,带着她朝眉湖的上流游去。

纪云窈也想到了这件事,见沈暮朝没出声,她又道:“那天夜里,在水中还有岸上,我们都有触碰,你有觉得很讨厌吗?”

那天夜里从水里出来,刺骨的寒风吹来,但让沈暮朝难以忍受的,并非寒冷,而是在水里那种黏腻湿凉的触感。

至于与纪云窈的触碰,沈暮朝自然是不喜的,但当时形势危急,无论是在水里抱着纪云窈、还是在岸上背着纪云窈,这都是他不得不做的事。

他的长袍拧干后,被纪云窈拿来遮盖脑袋和上半身,后来,那件袍子洗干净后,被永安侯府的小厮送来了,等小厮走了,沈暮朝直接把那件袍子给了街角的乞丐。

属于他的东西,被别人触碰过,他就会扔掉。

至于他身边的那些人,邋里邋遢一件衣裳穿半个月的并不少,但他知道那些人和他不是一家人,所以那些人接近他或者去到他的家里,即便把他房间的地面或是其他东西弄脏了,他也只要打扫干净,就能够忍受。

在他心中有一条线,线外的人可以越界,可他只需把那些人的痕迹清理干净,就没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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