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郎十分开心,哪怕被装扮成穷苦人家的小孩,也只觉得新奇。
尤其上元花灯节那日,整个长安城灯火通明,处处张挂彩灯,各种精巧的灯火琳琅满目,蔚为壮观。
甚至有手艺厉害的匠人制作出巨大的灯轮灯树,供人赏玩。
纯郎走在街道间,仰起头一会看看那个,一会瞧瞧这个,满脸兴奋。
温沉跟在他后面,见他这么高兴,脸上也不觉带出几分笑来。
纯郎被这热闹的景象迷花了眼,只顾往前走,待想起回头才发觉不见了老师。
他连忙四下逡巡,一时间心里又着急又害怕,就在忍不住要哭时,终于看到了对方。
那一袭青衫的少年从人群中朝着他走来,嘴角噙着温柔的笑,手里提着一盏老虎花灯,不紧不慢,一瞬间,满城火树银花都成了他的陪衬。
小小的孩童呆呆的看着,只觉得原来老师这般好看,而且只有他一个人能看见,他一个人的,再不会被讨厌的兄长抢走,不,谁也抢不走。
之后的日子平静而规律,转眼已是三年。
“老师。”
纯郎下学归来,直奔自己的小院,一见温沉直扑上去将他一把抱住。
两年前温沉教着纯郎略施小计引起魏王注意,魏王到底还是在乎自己唯二的儿子,一番计较,将纯郎送入了宗学。
温沉将他拨开:“都多大了,羞不羞。”
纯郎不依不饶,又缠上来,抱着他的胳膊蹭啊蹭撒娇:“反正别人又看不见……”
温沉虽然训他,手却习惯性一抬就将他捞入怀抱,弹了弹他的额头:“好好说话。”
都虚十岁的人了,还卖什么萌。
“今日蹴鞠比赛,老师为何没来观看?我专门拔了头筹来的。”
纯郎抱怨。
为了迁就嫡兄他只能藏拙,学业上尽量保持中庸,又假装喜爱蹴鞠玩乐,倒教嫡母放心不少,这两年对他也算做足了面子。
他虽一开始是为了藏拙才沉迷蹴鞠,但玩的时间久了却也有了几分兴趣。
温沉实在无奈,一群小孩子踢足球有什么好看的,还不如女子白打来的好玩,虽无激烈的争夺,但各种花样技术高超,十分有趣。
当然,不能打击小孩的自尊心,只好道:“我更喜欢马球。”
自从无意间在校场观看过一场马球赛后,温沉就喜欢上了这项运动,刺激,激烈,技巧与力量的碰撞,哪怕随时就会断腿甚至丧命,却没有一个人退缩,只可惜他不能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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