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眼眸中闪过一丝无奈与忧虑。
金角狼族,他们头顶着耀眼的金色犄角,身躯魁梧健壮。
其中的战士,个个身高近两米,更有甚者,接近三米之巨。
他们肌肉虬结,力量惊人,身材高大得远超常人。
甚至有些力量薄弱的人类,即使拼尽全力,也难以伤及他们分毫!
正因如此,狼族有时能以更少的兵力,攻破人类的坚固城池。
而在荒野之中作战,他们更是占据绝对优势,所向披靡。
非精锐的人族部队,往往不敢轻易在野外与狼族交锋。
此时,狼族的战鼓再次轰鸣响起!
“吼!
吼!
吼!”
数万狼族战士手持利刃,**上身,发出震耳欲聋的咆哮声。
那声势之浩大,仿佛要震撼天地,令人心悸不已。
“集合,准备迎敌守城!”
袁久哀大声发号施令。
大离的将士们迅速响应,纷纷登上城墙,严阵以待。
在狼族阵营中,一个身披金色鳞甲的男子冷冷地凝视着城墙上的动静。
他额头上的金角,比普通金角狼族的角要更加硕大,足足有半米之长!
在金角狼族中,角的大小是衡量实力的重要标志。
因此,一看到这个男子巨大的金角,就知道他的实力绝不容小觑。
“勇士们,攻下这座城池,我们将休整十日!
城中的女子,任你们挑选享用!”
金阳谷高声激励着士兵们,他是金角狼族此次进攻人族的三大将领之一,也是蛮帅金阳勇的亲弟弟。
在攻下古山城后,狼族分三路进攻,他独自率领一路,五万蛮军,浩浩荡荡地前来攻打司马城。
经过三天的激战,蛮军的伤亡仅有四千,完全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
“冲啊!”
战吼声震耳欲聋,响彻云霄。
超过三万的金角狼族如潮水般汹涌而至,扑向司马城的城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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