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几天几夜,除了保安杨兵以外,很少有人主动跟我说话。
而这个杨兵实在让人讨厌,尤其是他那与我极为接近的口音,让我想起自己憎恶的故乡。
我恨我的爸妈。
为什么把我生在那个地方?为什么穷得连初中都不让我念完?为什么我十三岁后再没有长大?为什么我只能活在别人的眼色里?我从来不敢大声说话,不敢在别人面前哭或者笑,总是像做错事的小孩低着头,即便无缘无故挨骂甚至挨打,也得忍气吞声当作家常便饭。
周旋,我总是想要摆脱杨兵,而有意无意地出现在你面前——当你黑夜里独自巡逻时,当你坐在四楼的书店阅读时,当你在底楼照顾重伤员时,都有一双眼睛看着你。
我相信你肯定看到了我,可你却对我视若无睹。
我知道你喜欢别的女人,就在我们这些幸存者当中。
我嫉妒她。
但我并不恨你,我只是个洗头妹,看上去还像十三岁,你不会对我有兴趣的。
我自作多情,像个花痴。
我愿为你而死。
可是,就算真到了那一天,你恐怕也不会多看我一眼。
所以,我开始跟杨兵聊天,很多次都是故意在你面前。
你跟杨兵的关系不错——这是你最蠢的地方,每次看到我跟杨兵在一起,你就不好意思地躲开了,我真想抓着你后背的衣领,把你拎回到我跟前——但我必须再长高三十公分。
对不起,我把自己给了杨兵。
他差不多是强迫我的,但我没有反抗。
因为我想让你知道,想让你对我有些在意,想让你感到一丝惋惜,想让你对我有一点点怜悯。
不知道你有没有这样想过。
我和杨兵藏在酒店大堂的一个小房间里,度过了差不多一个钟头。
但我没什么感觉,只是像完成了某件任务,倒是他非常满足,指天发誓要保护我。
我假装很高兴,仿佛是被他的真诚感动,才会改变对他的态度——其实,无论男人怎么改变自己,女人对他的态度是不会改的,要么就是勉强和伪装。
反正杨兵也不是我的第一个男人。
我刚来到这座城市的第一个月,在我打工的足浴店,老板就把我压到床上抢走了第一次,他就是为这个才把我招进来的。
后来,我换过许多工作,也遇到过很多男人,但没有一个能让我喜欢的。
你是第一个。
周旋,我并不爱慕你的才华。
当然,每个人私下都叫你三流作家。
我只是喜欢你的眼神,你的那种气质。
我没有读过几天书,不知道怎么告诉你,总之我就是喜欢你,没有任何理由。
不管你有没有看我几眼。
第三天,我们发现了郭小军的尸体,他死得很惨。
大家都很惊恐,周旋与杨兵一起调查。
但是,我知道是谁杀了郭小军——没错,我能看穿杨兵的眼睛。
他与我有过身体的接触,我盯着他的眼睛看过,在他最没有防备的时候,他没有什么能瞒过我。
可我不会告发他,因为我也讨厌郭小军。
这天晚上,我依然像之前两天那样,偷偷从商场三楼的店铺出来,到地下四层的坟墓去。
我可不是去上坟的,虽然明天就是清明节。
独自来到幽暗的地下四层,我拿着手电接近死尸堆,同时还戴上一副口罩,以免在腐尸的气味中晕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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