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里,空空荡荡,安安静静。
适度的日光从高大的窗户群投射进来,照的每一排桌椅都泛着光泽,显得朦朦胧胧。
一个女孩子,一身白衣,款款而坐。
前方是一个花瓶,里面插着白色康乃馨,手边一杯菊花茶还冒着热气。
中午,那个女孩子竟然还在?就好像他从来没离开过图书馆一样。
李怀风开始对她好奇起来。
她是谁?不用上课的吗?永远比我还要用功,真是奇葩啊。
李怀风知道,这个学校里的孩子们其实根本不担心未来。
他们的未来很多都是注定的。
不管他们学习如何,成绩如何,他们都会继承父母的产业和事业。
他们注定是人上人。
李怀风是个书痴,所以他懂得看书的人。
从背影看上去,这个女孩子倒不是那种拼命努力的类型,因为她读书的姿势太放松了,太优雅了,太舒服了,太自由了。
那是一种享受的状态,也就是说,她和自己一样,是因为喜欢看书才天天泡在这里的。
究竟是谁呢?李怀风很想过去和女孩子聊一聊,但是,想到自己只是个穷小子,人家这里的个个都是“公子王孙”
,就放弃了。
别自找没趣了,自己当人家是知己,人家可能会感觉自己很没礼貌。
况且,她看书看的那么认真,那么投入,还是别打扰她了。
李怀风抽出一本书,找了一个位置坐下,开始投入到书本中去。
李怀风看上书,就会很忘我,他一点也没注意到,那个女孩子已经慢慢回头,饶有兴致地看着自己。
下午课就要开始了,李怀风收拾东西起身,目光自然地又看向那个位置,女孩子依旧一动不动,很认真地看书。
李怀风摇摇头,笑着走出了图书馆。
走在学校的林荫小路上,李怀风心情不错,但是看到周围的很多学生都对自己窃窃私语。
“看那个,就那个,他就是李怀风,被跆拳道馆的李宗吾点名单挑,却不敢去应战的就是他。”
“啊,就是这个孬种?别说,看上去就很衰的样子,当缩头乌龟也是正常的。”
“据说今早李宗吾又下战帖给他了。”
“嗨,下了也是白下,我看他今天还会逃走的。”
“这么可耻地活在这个校园里,真是让人不舒服,他不是个草根一族吗?拜托至尊一族的老大们快点清场吧,这样的人看到就讨厌。”
“是啊,是啊。”
李怀风的脸皮抽了抽,随即吐了口气。
算了,这个学校就是这样的,充满了市侩与排挤,好在自己不用在这里停留很长时间,就当他们是空气好了。
李怀风不理会众人的诋毁和讽刺,独自行至一处花园区,看到一个人蹲在花坛上,冲自己招手,竟然是栾赢?此时的栾赢还是穿着那身古怪的白色长袍,而且嘴里含着一根冰激凌。
李怀风左右看看,指指自己:“你冲我招手?”
栾赢点点头。
李怀风走到跟前:“啥事?”
栾赢嘿嘿一笑,拿出含在嘴里的冰激凌,又从身后掏出一个没开包装的,扔给了李怀风。
李怀风伸手接住,一头雾水:“啥意思?”
栾赢道:“请你吃。”
李怀风为难地说:“我第一天来的时候,看到了这东西的标价,好三十几块一根,我吃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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