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有一个问题啊,”
苏瑾右手的两根手指夹着一只笔,轻巧地转动着,“为什么她们要隐瞒这件事呢?”
苏瑾的语气里充满疑问,好看的眉毛也因为思考而皱起。
如果是死者先动手且有钱沐瑶脖子上的勒痕在的话,这只能算成正当防卫过当。
杀人未遂被反杀受害人应该属于正当防卫行为,防卫强度明显大于不法侵害强度,这种强度又不是制止不法侵害行为所必须的,即是悬殊的或是完全多余的,或是防卫人有时间采取其他强度小的措施就能制止这种不法侵害的,而没有采取,造成侵害人重大伤亡的,应认定为防卫过当。
e,严格来说两个女性面对一个强壮的男性要采取暴力行动,这种防卫强度似乎……可以吧?
“是因为会处罚的很严重?”
“对防卫过当的犯罪人,在处理时应当正确适用刑法分则的有关条款,依法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从审判实践看,对防卫过当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者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分别按照刑法典第235条和233条规定的相应量刑幅度减轻处罚;如果具备缓刑条件,可以使用缓刑;如果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应当免除处罚。”
“即使在防卫过当的情况下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按照法律中的规定,此时也是可以对防卫人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
而不管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其实都是针对不法侵害,若不是针对不法侵害而采取的防卫行为,那么就有可能按照紧急避险来对待处理。”
谢文庭回道。
苏瑾:……
“别扯这么多,”
微表情心理大师苏瑾本瑾一听到这一大长串就想起自己原先兴致勃勃想学医时堪称恐怖的书,到现在他也不敢拿起那些比砖头还厚的书掂量掂量,“你就说是不是会罚的很严重就行了。”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谢文庭长话短说,“如果是钱沐瑶动手,应该是没有责任。”
“那如果是林澜动手呢?”
苏瑾像没骨头一样靠向谢文庭,胳膊也搂到谢文庭脖子上。
没办法,椅子太小,不靠近点容易掉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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