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会结束后,为了避免引发家庭矛盾,我果断地向大家明确表达了自己的立场:“钱可以给,但要直接给到小叔子本人手中。
然而,股份绝对不能让出去。
毕竟,将来两个孩子会面临更多的挑战和困扰,如果再多一个持股人,情况只会变得更加复杂。
暂且不论公婆的股份将会如何分配,我们至少要确保两个孩子的利益不受影响!”
回到家后,我与白先生展开了一场严肃而深入的讨论。
白先生的态度坚决,表示如果他们打算出售公司,他将毫不犹豫地倾尽所能回购外部的所有股份。
这样一来,公司里便不再有外人涉足,只剩下自家人。
至于他父母的股份归属,以后再根据他们的意愿决定。
但无论如何,弟弟的那份一定要留给他。
这不仅是一笔可观的收入,更是一种生活保障。
毕竟,他们的工资相对固定,对商业运作也并不熟悉。
大年三十的晚上,因为石头比较小,早早的吃完年夜饭便回家了。
白先生拿着一份文件走到我面前,“新年礼物,要的话赶紧签,别等我后悔。”
我接过一看,竟然是一份股权书,上面有白先生的签名和手印。
还没来得及看内容,白先生就催着我说:“快签,签完了我好去处理其他事情。”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然后翻开来看了看,发现这份股权书上的名字并不是我,而是石头。
也就是说,白先生把自己的部分股权转让给了石头,而我只是作为监管人。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