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主人对他的要求,也是他的价值所在。
女主人是个会生活的人。
就是在当年最艰苦的创业初期,也要坚持每周做两次保养和美容。
那个时候,她才二十来岁,正是身体最好,容貌最美的时候。
人就是应该在有钱的时候攒钱。
身体也是一样,也是要在最健康的时候保养。
等身体不行了再去保养效果就会大打折扣。
女人的美就是财富。
事实上女主人也是依靠她的这笔“财富”
取得了辉煌成功。
她的初次都没有给她初恋的男人,而是给了一个香江的老板。
她不愿意嫁给那个老家伙,也不想要什么名分,更不要他的钱,她只需要那个老板助她事业成功。
她是一个能干而有野心的女人,她不想成为一个被别人养在笼子里的金丝雀。
相反,她要成为那个养金丝雀的人。
李大狗就是她的金丝雀。
现在的李大狗已经改名字了,他现在的名字叫李征南。
这是他当年在南下的途中给自己起的。
他想凭借这个名字不断地提醒自己,要在南方闯出一片天地来。
他没钱买火车票,就一路扒火车,躲厕所,乞讨要饭来到了南广市。
在这个熙熙攘攘却举目无亲的大城市,李征南却一筹莫展。
摸着口袋里的几块钱,他连一天都坚持不下去了。
别说住了,连吃都不够一天的。
十年前的这地方,走私的生意很好做。
但是他连个路费和本钱都没有,也只能想想罢了。
他迫切需要先找个能维持生计的活。
他试图去给人家饭店洗盘子,可人家一般只招收女工。
而且他蓬头垢面的,好多天都没有洗澡和理发了,浑身一股臭味,谁愿意要他?
实在没办法,开始的几天,他只能在路边乞讨,勉强糊口。
晚上就睡在公园的椅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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