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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软硬兼施(第3页)

前头走着,我们今天就看看李建木这小子有没有福气享受我女儿,要不然,我女儿就是沤粪,也决不下嫁李家!”

张荣花跳下马车,直扑向柳氏,“我听说你是脑后长着反骨的柳淑琴,我耳朵不好使,你能把你刚才说的话再重复一遍吗?”

陈兰英上前窜了一步,“伯母,她一向是刀子嘴,豆腐心,口无遮拦惯了!”

她去抓住张荣花的手。

张荣花一把甩掉,“李精妙,这种人欠打,两天不打,上房揭瓦,嘴比茅厕缸里孑孓还臭,不咬人,瘆人!”

“弟妹,是我的错,全是我的错,淑琴,还不快给你伯母赔不是?”

李精伦给李精妙递眼色。

“你错哪儿了?”

张荣花是得寸进尺,林兰香实在看不下去了,从车上跳下来,一个箭步窜上去,“妈,你这是干什么?”

“干什么?给他们立规矩,要不然,进了门你有的罪受,她一看就不象好人!”

张指着柳。

“你是好人?好哪儿?一个破落户,吃都吃不上,还有脸在这儿摆谱,你算是干嘛的?”

李建玉一瘸一拐,往前窜。

“你给我少说两句,难道你们都不饿?都没闻见饭菜酒香?”

沈氏小脚,迎下来,“走吧,跟这些不着调的东西说话费劲,咱们屋里说去!”

李精妙为了二儿媳,折了两斗陈年荞麦,这是一笔可以安闲渡过春荒的余粮,这是之前林家和李精伦敲定的,不容反口,李精伦商应下来的,要不然,张荣花不会来到此地,这斗是大斗,公家用的公斗,荞麦可盛八十斤。

荞麦在五谷杂粮里,算是细粮,这种东西之所以后来被人嫌弃不种,是它的产量太低,通常收成好的时候,也就二三百斤,我出生的时候,还有不少地块种植它,适合做馍,色黑味正,且比小麦口感上更胜一筹,节杆粗,内空,有节,鲜亮肉红色,花白,簇生,有芥菜大小,就装在李精妙马车上带回去的。

张荣花是过有经历的女人,可甜可咸可油腻的人,半个小时之前,还剑拔弩张,当她被人邀请坐到饭桌上时,面对热气腾腾的酒香饭菜时,她换了一张脸,俯下身,吸吸鼻子,“呀!

这么多好吃的,我今天运气这么好,亲家公,先喝上?”

“那是必须的,就等你一句话!”

张荣花抓过坛子,晃晃里面的酒,趴在坛口,“哎呀,是后槽坊地道的粮食烧的,曹真善是行家里手,他酿的酒之所以能走洲过县,是他功夫精细所致,别人酿不出这个味!

窖香浓郁、绵长入口、淡雅清冽!

嗯!

是这个味!

拾魂夺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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