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声音是如此的冷峻且超然。
“芜湖!
Bravo!
陈秋指挥!
Bravo!”
不求练的多牛逼,最起码……
并不是因为他菜之类的话,仅仅只是因为赵锡觉得这一首作品后面很难用到,再加上乐团排练他进入了二提的首席,他将自己绝大多数的时间都放在了其他的一些曲目上。
这个情绪的出现,直接让在场所有人都震惊了。
他甚至有点怀疑,自己之前学的小提琴是不是都学到狗肚子里面了?
为什么还不如一个辅修小提琴的指挥。
仅仅只是讨论陈秋所演奏的《流浪者之歌》,还有他自己演奏的《流浪者之歌》,两者之间的差距就已经明显到让他迷茫了。
在这欢愉之后,他又用小提琴的拨奏开始新的旋律,随后便是由十六分音符的断奏所构成的像游丝般的旋律,充满舞蹈气氛。
即便不去分析陈秋哪个地方做的好,哪个地方细节处理漂亮这些专业性技巧性的内容。
这个算什么?
他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自己说什么,只能尴尬地抽动嘴角。
他默默下定了决心,等这一次新生入团考核结束后,自己就要去练琴。
可是……
因此,这一首流浪者之歌,便是吉普赛人的最佳写照。
因此,对于很多浪漫时期乃至于之前的那些作品,好听,能让人听下去,才是关键。
此时此刻,虽然他还很想要继续对着陈秋放一些狠话,但是他那值得自己引以为傲的实力,在陈秋面前不值一提。
“不,不是这个意思,你理解错了……”
和常规的绝对音感不同,正常人通过后天练绝对音感面对那种和弦听辨的时候,会感觉有些困难,只能一个一个音去找,然后在脑中构建和弦后,再去分辨这是一个什么和弦。
“我靠!
牛逼啊陈秋指挥!
陈秋指挥太帅了!”
就从陈秋手中流淌出来的《流浪者之歌》,这一首他已经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作品,他能非常清晰地听出来陈秋在音乐处理上,要比他要好。
“各位学长学姐你们好,我叫宋歌,管弦系大一新生,乐器长笛,初试我想选择一首现代派的作品,可以吗?然后可以顺带问一嘴吗?就是陈秋指挥……您不会也会长笛吧?”
然后脑子一热,便直接对着陈秋还有那群人喊,说自己要拿下首席的位置,让他们看看自己的实力。
();() 为了音乐能够更深入观众的心中,能够让观众更有耐心听下去,甚至让原本心情浮躁的观众,认认真真地听他们演奏。
但是……
“我!”
他的耳朵简直好到如同神迹一般。
而陈秋的耳朵,不仅拥有正常人的绝对音感,他对于音块,微分音,乱七八糟各种各样的声音都能很清晰地分辨出来,就如同本能一般。
而这一首作品,也是萨拉萨蒂所有的作品之中最为被世人所熟悉的名作。
他们所有人都在听着陈秋给张宇的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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