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媳妇道:“猎野味啊,咱们这边山多,抓些雉鸡野兔的,都能卖钱。
还有河里打鱼的,上回有个人捉着了一条足有十多斤重,让人三钱银子买走了。”
灵素又迷糊了:“三个钱?银子?”
小媳妇长出口气:“不是三个钱,是三钱,斤两钱分厘的钱,是说分量的;银子,也是钱,这是能花销的钱。
三钱银子抵三百个铜板呢!”
灵素倒抽一口凉气:“哇,好多钱!”
小媳妇笑道:“可不是好多!
可那也不是常有的事,我们也只见过那么一回罢了。”
灵素道:“啊?这么少啊?那,那也不容易啊。”
小媳妇笑了:“钱哪有容易挣的?!
除非地上捡!
那还得有人掉呢!”
灵素又问:“那你说的打了野味捉了大鱼,又问谁换钱呢?”
小媳妇道:“这在村里就难了,一般都是自家种地自家吃饭,院子再养几只鸡,没那闲钱买什么野味吃。
所以就得去镇上了,镇上有集市,三天一市,五天一集,半月一大集。
说起来今儿就是赶大集的日子呢,所以咱们这里才这么好生意。”
灵素一听集市,大概心里有谱了,想来就是同他们几族联手狩猎妖兽前,广场上会有的会仙集一个道理,不过那里多半是丹药换灵符之类的,直接拿来卖灵石的反是少数。
这东西弄明白了,她挺高兴,心里默默打算一回,又问道:“那你说捡钱,又是怎么回事?”
小媳妇噗嗤笑了出来:“你这个愣子,真是我说什么你都信啊?捡钱,”
伸手一指不远处官道,“看着没,这许多人在路上来来往往的,怎么能没有个把掉了钱的?不止钱呢,或者还有金银首饰!
那掉在地上了,本人又不知道。
之后谁捡了可不就是运气!
只是这样的运气,只怕比捞到一条十几斤重的大鱼还难得呢。”
灵素觉得这个不太对,“那掉东西的那个人多着急,为什么不还给他?”
小媳妇一瞪眼:“那地上捡到的一文钱两文钱的,你能知道是哪个掉的?还给谁去!”
灵素想想这也有道理,便道:“你说的不错。”
小媳妇同她混了半日,也熟悉了,便伸手点点她额头道:“你呀,别总问旁人,你去问问你家男人不就成了?他是读书人,世上最聪明的就是读书人了,什么东西都写在书上呢,他们准定什么都懂。”
灵素一听小媳妇提起方伯丰来了,就莫名的有些心虚,想起他早上临走时候从那个抽屉里拿出来这一串钱,想必也不是容易挣来的吧。
又有那句“我们不曾分家,儿女无私财”
,啊呀,不知道他不是其实只有这点钱,自己两碗面就给吃完了,还欠着三文钱的外债!
不行不行,这样绝对不行。
灵素心里琢磨了一阵子,想来想去,貌似只有“捡钱”
这个主意还算靠谱。
毕竟以自己如今身无长物的情形,不管是还要上山打猎,还是下河捞鱼,都不太恰当。
而且听说那山林也不是哪个都能随便进的,细问起来,那小媳妇又让她回去问自家男人去,她也只好暂时“存疑”
。
大娘回家准备下晌的汤和熟面去了,摊子上就留了小媳妇看着,这会儿不饭不点的,也没什么人来。
灵素同小媳妇说了声,便先往家里方向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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