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小鑫能捡回一条命,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事后,陆淼先是咬死了是小鑫硬拉着她去滑冰,眼看小鑫落水,她太害怕了才不敢说。”
“从那以后,我就越发的厌恶陆淼。”
“她也知道,渐渐疏远忌惮我。”
陆明朝原本平静的脸色,瞬间变得阴沉起来。
痴傻,就几乎等于陆鑫这一生都完了。
“二哥,你的手也是因她所伤吗?”
陆明朝唇抿成一条薄线,声音披上了霜雪。
陆垚右手五指艰难张开,狰狞的疤痕如一条蜈蚣盘踞于手指,张牙舞爪,极尽猖狂。
近距离看,陆明朝越发心惊。
当初伤口再深一些,或许手指难保。
“算是吧。”
陆垚另一只手摸索着伤疤。
声音又轻又淡,如同小红泥炉上凉透的酒水,不由得让人心里牵出几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
“不过就是她心血来潮去山里捡蕈菇,恰巧踩了陷阱,家里人去寻她,她踉跄间恰巧推倒我,那里恰巧竖着被削尖的竹子。”
“我右手再也不能灵活的屈伸,我尚未落泪,她却哭的上气不接下气。”
“我本考中了秀才,准备继续乡试的。”
“还好只是右手,不是眼睛。”
回忆过于沉重,压的他有些喘不上气。
每一个恰巧,都是无尽的嘲讽。
倘若真能这么恰巧,陆淼无疑是扫把星转世了。
陆明朝鼻腔酸涩,一出身农户,点灯熬油寒窗苦读十数载的读书人,毁了右手该是何等的绝望。
要是有人敢在她高考前耍小心思故意毁了她的手,那就都别活了!
同归于尽吧!
真当天蒙蒙亮五六点起床,夜里十一点都难清闲的时光好熬吗?
真当有人会愿意重来一次吃饭和洗头永远只能选一个,一抬头便是入室即静入座即学几个字的日子吗?
陆淼,狗贼是也!
“不是,她有病吧?”
“在涵养这方面,我不如二哥。”
“如果我是二哥,陆淼可能没有全须全尾当侯府千金的机会。”
陆垚微微侧头,冷厉的表情如冰山一样一点点消融,眉目舒展,增添了几分难以言语的昳丽。
“你这么气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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